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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细化社区 建立"百分制"矫正考核制度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5-04 09:07:14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海曙区1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区司法局的组织下,开展集中学习,并前往公园、广场进行清理杂草、捡拾垃圾等公益劳动。

  海曙区司法局副局长邢惠忠介绍,目前,海曙区共有117名矫正对象分布在全区的8个司法所。去年4月,该区专门组建了由公安、司法行政、律师、医生、教师等人员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并探索建立了“百分制”矫正制度,该矫正制度分为政治思想表现、日常行为规范、劳动表现、遵纪守法四大类共计40多条,并附加奖罚分制度,实行重新犯罪“一票否决”制度。同时,该“百分制”考核结果记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若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则将社区矫正期间考核结果报送司法机关。

  据统计,自实行社区矫正“百分制”考核制度以来,海曙区矫正对象中已有59人解除了社区矫正,无一名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林金康 许玉芬 赵柏钧)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