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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监管局:严防商贩哄抬防流感药械价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5-05 08:15:11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行动,加强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药械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局要求,一是按照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之防治疗药品及防治中可能需用的消毒药品和医疗器械,主要了解当地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药械的采购、储备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药械的市场供应工作;二是加强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药械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医疗器械(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体温表等)、消毒药品、抗病毒药物(达菲胶囊、莲花清瘟胶囊、银黄类制剂、双黄连口服制剂、葛根芩连微丸、藿香正气制剂、安宫牛黄丸、痰热清注射液、血必净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炙麻黄、杏仁、生石膏、柴胡、黄芩、牛蒡子、羌活、生甘草、葛根、黄连、苍术、藿香、姜半夏、苏叶、厚朴、瓜蒌、生大黄、赤芍、水牛角等)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加强对宁波市场药械销售情况监管,不让非法商贩借机销售不合格的防流感药械,更不能让他们借此哄抬相关药械的价格。(东南商报记者 檀传才)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