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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有40万起宁波机动车违法记录未处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5-05 13:30:14

  中国宁波网讯 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推出的“本市机动车在外市交通违法可在本市处理”的便民措施已经运作快一个月了。据市交警支队介绍,我市机动车近两年内在省内其他城市交通违法合计约42万起,目前已处理的有2万多起,尚有40万起没有接受处理。

  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规定,本市机动车今年4月7日之前在省内其他城市交通违法,若在7月6日之前处理,罚款后可免予记分(闯红灯、超速50%以上的除外)。市交警支队为此提醒本市广大车主,及时查询自己的车辆是否曾在外市交通违法,若有的话,请尽快处理。

  市交警支队同时提醒车主注意,在外市超速50%以上的违法,不能在本市处理,仍须到违法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去处理时应随带驾驶证、行驶证或复印件。( 屠传宏  陆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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