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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和设施农业建设补助办法出台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9-05-05 14:26:36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朱建炯 通讯员 周建丰)2009年我市农机购置和设施农业建设补助办法已经出台。

  今年农机购置和设施农业建设补助的内容和标准为:购置列入宁波市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助产品目录的25马力以上80马力以下的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的旋耕机、耕整机、开沟机、深耕犁、秸秆还田机等耕整地机械,联合收割机、担架(推车)式高性能植保机械、油菜收获机,按购置价35%标准给予补助(含宁波市级以上补助);购置茶叶机械(采摘、修剪、加工)、水果分级机械按照目录确定的补贴金额给予补助(仅中央财政补助)。

  同时,为积极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农机化服务组织、100亩以上种粮大户、农机大户购置列入宁波市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助产品目录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担架(推车)式高性能植保机械、施肥机械、谷物烘干机、育秧流水线及配套农机具等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按购置价45%标准给予补助(含宁波市级以上补助);购置水稻插秧机,按购置价80%标准给予补助(含宁波市级以上补助)。

  另外,为积极引进推广新式农机具,凡购置列入宁波市2009年试验推广类农业机械购置补助产品目录的蔬菜移栽机、割灌机等新式机械装备,在宁波补贴标准基础上慈溪市级财政给予1:1配套补助。

  购置8-24马力小型拖拉机及配套耕作机械、田园管理机、播种机、豆类脱粒机、背负动力泵式喷雾机、畜禽自动喂料机械、畜牧饲料粉碎机、自动选蛋机、畜禽粪便处理机械、风机湿帘降温机械、禽舍自动喷淋降温设施(仅限室内)、水产底置式增氧设备等机械装备,按购置价35%标准给予补助。

  新建面积在1亩以上单体标准钢管大棚,每亩补助2000元;新建相对集中或连片面积在5亩以上标准连栋大棚,每亩补助5000元;对列入水产大棚养殖试点的,按实际设施投资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连片新建5亩以上棚架式防虫网设施或大棚覆盖(围裙)式防虫网设施,每亩分别补助1000元、400元(上述设施补助面积以防虫网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对采用水稻机械化喷直播技术的农户每亩补助20元。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