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扩大了我市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并大幅降低了经济困难群体的受助门槛。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受到人身伤害,可申请法律援助。”此次调整的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在原来“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离婚的”和“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两项内容的基础上,又将因家庭暴力、雇佣关系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列入了法律援助的范围。
《意见》还新增了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以及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种植、养殖业损害和人身损害等涉农案件,专门针对农民可能遇到的一些诉讼困难,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此外,还把“经济困难”的标准放宽到了“最低工资标准”,即由原来的不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进一步放宽至最低工资水平,使得更多低收入人群能受到法律援助。(记者 林华奇 通讯员 孔若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