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单身好人”走后惹来了遗产官司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5-06 09:16:45

  50多岁仍孑然一身的老何,以自缢的方式悄然离开了人世。然而,他可能至死都不会想到,在他走后,他生命中仅有的2个“亲人”竟会对簿公堂。

  一个是老何年轻时的非婚生子小何,另一个是5年前与老何登记结婚的外地女子倪女士。小何与倪女士的纠结就是老何走后留下的2万元遗产。

  前天下午2点,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这一遗产继承纠纷案开庭审理。

  “单身好人”自杀了

  去年3月29日,老何被发现在家中自缢身亡。

  老何的朋友老吴说,去年1月,老何体检时发现得了食道癌。可能是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抑或是一时想不开,他最终选择了自杀。

  老何去世后,留给身边人的印象就是两个词:单身、好人。老吴说,老何年轻时与张女士没有登记结婚就生活在一起,不久生下了儿子小何。不过,没过几年他们就分手了,张女士带着年幼的小何与他人重组了新的家庭。

  从此,老何就独自生活。因为工作不稳定,为增加收入,他还把家中唯一的住房租了出去,自己则租了个小车棚住着。尽管生活清贫,但老何心地善良,经常帮助别人,因此在周围邻居中,他的人缘不错。

  5年前,老吴曾听老何说,他做了件好事,跟来自外地的倪女士登记结婚了,帮她一家人落实了宁波户口。但是老吴发现,结婚后老何依然是一个人住在车棚里,继续艰苦的单身生活。

  2万元遗产惹来官司

  法庭调查得知,老何在自杀前夕,把自己那套房子以出售的方式过户给了儿子小何。他去世后,退回的养老保险金、抚恤金和丧葬费共有2万多元。张女士出钱给老何办了葬礼,儿子小何便领走了这笔遗产。但是倪女士得知后,认为自己作为老何的合法妻子,这部分遗产她应该也有份,于是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老何对我可好了,我们在久久天桥上散步,不是一两晚的事;在七塔寺外,他背着我走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说起和老何的关系,倪女士在法庭上显得有些激动,多次在未经法官允许下,讲起了过去的故事,一度使得庭审难以正常开展。直到法官警告要将她驱逐出去,她才勉强停下来。

  倪女士说,她是2000年从内蒙古来到宁波谋生的,当时没有固定职业,便在中山公园消磨时间,经常和中老年人一起唱歌、聊天,便认识了老何。和老何正式登记结婚,是有深厚感情基础的,并不只是为了落户宁波。

  而张女士说,她之前并不清楚老何还有这么一个妻子,只知道他一直是过着单身生活。在操办葬礼的3天时间里,她也没见倪女士出现过。

  “其实,那笔钱都已经用在葬礼上了!”张女士列举了一系列开支,共计19895元,还有老何生前嘱咐过一定要偿还的5000元债务。她说,自己早已有了新家,再出面操办“前夫”的葬礼,已经不好交代,不可能再贴钱出来,如果不是老何留下那笔钱,肯定还要借钱办葬礼。

  庭审持续了2个多小时,原被告双方都愿意调解。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被告方补偿倪女士4000元。

  ■法官说法

  婚姻登记不可儿戏

  主审法官表示,这是一起很少见的遗产纠纷案件,但其中的教训倒是值得大家注意。老何头一次婚姻是公开的,却没有登记过,后一次婚姻是很少为人知晓的,却明明白白地登记了,过世之后,便产生了一系列的麻烦。

  近年来,因结婚登记或未登记引发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不少。市民在处理婚姻家庭关系时,一定要掌握法律知识,不要随意跟他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更不能为帮助他人落户而去结婚,以免给自己和家庭惹上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