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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归菜市场经营户和流动摊贩起摩擦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5-07 09:16:43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何时能成“润滑油”?

咏归菜市场周边的“马路菜场”。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何时能成“润滑油”?

  昨天上午,位于苗圃路和苍松路交叉口的咏归菜市场前,市场内的经营户和市场外的流动摊贩发生了冲突。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的是老问题:流动摊贩的存在影响了市场内经营户的生意。

  这个问题存在已久,不只是咏归菜市场一家。

  今年1月1日,《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无论是经营户,还是流动摊贩,都期盼新规的出台能够改变现状。但实际上,从规定实施到具体管理办法出台,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蔬菜经营户的感叹

  周女士是咏归菜市场的蔬菜经营户,在这里经营已有2年多。

  她刚进入市场时,周围并没有流动摊贩,由于附近小区较多,生意不错。但自从去年菜场外围出现流动摊贩,生意转淡。

  “每年要缴3万多元的摊位费,而外面的流动摊贩不用缴费,菜价肯定比我们便宜,怎么可能争得过他们?只能眼巴巴看着顾客一天天减少。”周女士感叹。

  周女士给记者打了个比方:她的大豆2元1斤,而市场外的小摊贩可以降到1元1斤以吸引顾客,少赚多赚由自己掌控,像她一样的经营户却不能随便调价。

  “过去一个月收入有1500元左右,现在不到800元。”周女士说,“谁来保护我们正规经营户的利益?”

  菜场管理人员的头痛

  在咏归菜市场,像周女士这样因流动摊贩减少收入的经营户不在少数。他们曾多次向市场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然而收效甚微。

  菜市场管理部门的陈经理介绍,去年“马路菜场”开始形成时,城管、工商以及公安进行过联合执法,效果不错,估计后面的长效巩固没有跟上,才导致流动摊贩越来越多。作为市场管理部门,只能一次次向相关单位反映,但没有明显效果。

  他表示,目前经营户代表正在与菜场管理部门沟通,下周一相关部门会有明确答复。

  城管工作人员的无奈

  昨天,海曙区城管局南门中队的周队长对此也表示无奈。

  她说,早在2002年,咏归菜市场周边的流动摊贩就已开始出现,但那时没有形成“气候”。

  随着周边小区入住率升高,流动摊贩的数量也逐渐增加。摊贩少时,整治比较容易,且效果明显,而一旦摊贩增多,整治难度加大,甚至个别摊贩依仗人多,与城管人员产生冲突,发生过几次暴力抗法事件。

  “多次整治后,出现了一个恶性循环:出现流动摊贩,进行整治,达到效果,然后再反弹。如果没有长效机制,这种循环难以断绝,这是普遍现象。”周队长说。

  周队长表示,为了彻底解决问题,他们曾联合街道为流动摊贩介绍其他工作,但收效甚微。他们也曾想过疏导,可没能在周边找到一个合适的场地。而今年清明后,咏归菜市场周围的流动摊贩出现了高峰。

  对于昨天上午的事情,周队长表示,为了维护菜场经营户的合法权益,今天他们将联合其他部门进行整治,下一步,上级部门将会结合《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尽快出台新的措施。

  新规实施,又该如何落实?

  今年1月1日,《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17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市、县、镇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镇规划时,应当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

  “城市、镇规划确定的经营场所不能满足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营需要的,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修改规划。规划修改前,市、县、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划定一定临时经营场所。”

  “临时经营场所的划定不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市容、交通、安全等。”

  而此前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设摊点,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管理条例》甫一出台,不少人把第17条当作是“放宽”对流动摊贩管理的信号。新规出台近半年,如何结合地方实际进行解读,落到实处?对此,民间和官方各有看法。

  流动摊贩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条文转化为制度。在记者的采访中,听到最多的建议就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划出一定的区域,允许他们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摆摊。

  而在短时间内,相关部门更侧重于把此条规定解读为管理方式,例如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的转变,必须遵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总前提。

  同时还面临着一个新问题:除了以摆摊作为唯一生活来源的流动摊贩,还出现了一大批将“练摊”作为第二职业的白领、学生。落实新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在对待这两者的态度和方式上应该一视同仁,还是区别对待?

  目前来看,流动摊贩如何管理还是个难解的题。在已有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如何解读政策并真正落到实处,同样是难事。如果您有好的建议,不妨致电热线87270000谈谈。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