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7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台北地方法院7日上午9点半召开延押庭,检辩双方针对是否延押或其它方式处分来进行讨论,检察官仍以3个理由向法官要求继续羁押陈水扁,而陈水扁突然整个人趴在被告席上,全身发抖还疑似有痛哭的情形。
由于前两次羁押庭时间都过于冗长,法官蔡守训今天采取限制发言时间,先由公诉组检察官来发言1个小时,提出要延长羁押陈水扁的理由。
检方认定羁押因素未消失
检察官提出3个理由:陈水扁犯嫌重大、且仍有串供灭证、逃亡之虞,向法官提出继续羁押,针对犯嫌重大的部分,检察官表示,要认定一个人是否犯嫌重大,只要针对犯罪行为有没有涉嫌就可以了,而不是到底有或没有犯罪,检察官也举例像机要费,有使用假犒赏清册、假发票,以及重复申领等等,都有掩盖之嫌。
其次,串供灭证部分,在龙潭购地弊案当中,虽然陈水扁表示他在其中不具有“总统”职权,但他确实曾经召集5人小组会议,李界木也曾经表示,陈水扁曾经邀集他去官邸,检察官认定有所谓的犯意联络。
另外,检察官也认为,从2006年陈瑞仁检察官起诉时,就有非常多串供灭证的痕迹,例如陈水扁把机要费列为绝对机密,造成审理困难;以及一开始传讯台当局前“行政院长”张俊雄时,他是完全否认收受扁200万元,没想到1星期后,张俊雄直接改口,表示有收到200万,检察官质疑其中就有串供的可能。
而逃亡部分,陈水扁曾提过因为随时有随扈在身边,不可能逃亡,检察官说,陈水扁与随扈是长官与下属的关系,当上司开口要求随扈回避,随扈敢不离开吗?且扁仍有多笔金钱目前仍流向不明,都让扁有逃亡之虞。
扁称心脏不舒服全身发抖
检察官发言完毕后,轮到陈水扁发言,一开始扁也提出不应该继续羁押的理由,他引用先前检察官在法庭上的发言,表示检察官曾表示,在主要证人传完之后,就没有串供的问题,就可以用交保或其它强制处分的方式,如今相关证人都问的差不多了,也就没有所谓的羁押必要。
陈水扁也说,在看守所内期间,身体状况非常不好,曾经在看守所里有心绞痛的情况,发言时陈水扁还一度出现身体发抖,法官蔡守训也开口询问“陈先生你还好吗”,陈水扁没有回答,法官遂要求改由扁律师代为陈述。
而在就在10点25分左右,陈水扁突然整个人趴在被告席上,全身发抖还疑似有痛哭的情形,审判长蔡守训认为无法继续下去,要求扁到隔壁第8法庭暂时休息,陈水扁在起身时全身颤抖,由旁人搀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