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喝下10杯黄酒猝死后续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2月25日,37岁的安徽籍女子李某在同事竺某的生日宴上因饮酒过度导致猝死,李某的丈夫高先生认为是酒友的劝酒导致妻子过量饮酒而死,将当天同赴生日宴会的另外9名酒友告上法庭,要求9名被告共同承担10余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昨天上午,江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是否存在劝酒行为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
被告大多是老年人
昨天上午8点40分,记者来到江东法院第二审判庭时,原被告双方均已到场。令记者感到意外的是,坐在旁听席上的9名被告年纪都比较大,其中最大的68周岁,有的人头发花白。
死者李某与被告人竺某是某物业公司的同事,负责单位绿化。其中竺某是老师傅,李某的具体工作由他分配。得知记者采访,坐在记者前排的被告王某小声地说,对于李某的死亡,他们都很同情,但如果因此要追究他们的责任,这是没有道理的。
原告:劝下10杯酒致死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诉称,2009年2月25日,死者李某与众被告一起到王某家吃饭,为竺某过生日。席间,众被告不断劝李某喝酒,李某于是喝了一杯。之后,众被告又以竺某过生日为由,要李某向“寿星”敬酒,又要李某一视同仁,与每个人喝一杯,结果李某又连喝了9杯。之后李某感到身体不适,出现抽搐呕吐等症状,不省人事。送到医院时已不治而亡。
原告方认为,李某到被告王某家应邀吃饭,被告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但他们却劝其喝酒导致李某饮酒过量而死。李某的死亡,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灾难。她上有需要抚养的母亲,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其中大女儿在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后,因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而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虽然李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劝其喝酒的酒友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喝酒是她自愿的
被告代理人诉称,李某饮酒导致死亡,这是事实,但李某并非酒精中毒而死亡,而是因饮酒过多无法顺利呕吐导致窒息而死亡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存在有劝酒行为,但劝酒有礼节性劝酒和强迫性劝酒两种情况。至于李某为什么喝了那么多酒,是因为李某出于自愿向别人敬的酒,因为她的工作是竺某分配的,当天在座的很多都是搞绿化的老师傅。当天的宴席上不存在强制劝酒行为,而是李某因为上述主观原因,导致她对自己的酒量估计不足而过量饮酒引发了悲剧。这个责任只能由她自己承担,别人是没有责任的。
被告之一竺某也称,其实那天他并没有邀请李某来参加他的生日宴,是李某知道后自己要求来的。当天聚餐的10人年纪大多比较大,有4人滴酒不沾,况且李某只认识竺某,其他人都不认识,所以根本不存在劝酒。反倒是他们劝她不要喝那么多,而李某自己拍着胸脯说没问题。东南商报记者 程鑫 通讯员 潘利
法院将择日宣判
由于原被告双方对是否劝酒争执不少,而双方又均不愿意接受庭内调解,中午11点多,审判长只得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