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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院调解一起涉外股权纠纷案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5-09 08:08:53

  中国宁波网讯昨天,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一起重大涉外股权纠纷案调解成功。该案被告当场将1900万元争议款的支票交给了法院,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该案的葡萄牙原告罗杰·谢尔兹先生、卡萨依斯投资控股股份公司、爱乌塞比奥斯帕尔股份公司即可将钱划走。至此,这起惊动葡萄牙驻上海总领事馆,耗时两年,经历几十次谈判一直没能解决的股权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2007年2月26日,该案三原告与鄞州区某公司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共5000万元人民币,三原告拥有其中50%股权,中方公司持有其余50%股权,该合资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由中方人员担任,并负责对公司进行管理。

  此后,葡萄牙投资方发现中方管理人通过与其有关的几个企业,将合资公司的股权进行了非法转移,并将3200多万元的股权款转至某公司账户内,这不但致使双方原先商定的开发项目无法进行,而且直接损害了葡萄牙投资方的利益。

  去年7月7日,葡萄牙投资方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进行股权转移的三家相关公司,要求确认它们之间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并追讨投资款。

  20天后,葡驻沪总领事馆致函我市有关部门,希望能够尽快、公正地解决此案,保护葡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去年10月29日和今年4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对此案进行证据交换和庭审时,葡驻沪总领事馆专门派官员进行旁听。

  由于这起纠纷极为复杂,股权经过多次非法转让,合资公司银行账户中的巨额资金已被非法挪用至其他公司,原告要追回属于自己的投资款,要分别和多个相关公司进行多个诉讼,这些诉讼涉及股权转让有效性的认定、关联公司的认定、行为人主观恶意的认定以及合营公司清理、清算等诸多法律问题。负责此案审理的法官向记者介绍说,要完成这些程序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而且,即使原告全部胜诉,此案今后如何执行也将成为难题,如处理不当将产生重大后果,甚至对宁波市的整个投资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为此,市中院制定了多套调解方案,并多次组织原告、被告进行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记者董小军 俞佳)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