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把人民币埋在药水和沙子混合的液体中,就能“生”出新的人民币来,这样的事当魔术表演看还行,可不能当真。广西籍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人们贪小心理,耍起小把戏,骗取了70多万元。
施某在奉化锦屏街道方新碶村开了家旅馆。去年11月初,35岁的李某从杭州来到奉化,用假身份证以20元/天的价格包下旅馆二楼的房间一个月,并很大方地付掉了全部房租。李某当时是旅馆惟一的客人,平时出手也比较大方,很快就与老板施某熟悉起来。一天,施某帮李某整理房间时,李某故意露出4张连体同号的一角纸币让他看,称这是自己用钱“变”出来的。施某将信将疑,便去兑了500张1元纸币,交给李某让他“变”钱。李某说,“变”钱所需材料都放在宁波,要去趟宁波。很快,李某带着500元本金和一叠“变”出来的1元纸币回来交给了施某。
从此,施某对李某的“魔力”深信不疑。两人商定,由施某出本钱,李某出力,“变”出来的钱两人分。李某分两次用30多万元本金“变”出3.5万元钱交给施某。施某后来说,每次“变”钱时,因药水味太刺鼻,他没看多久就受不了离开了,所以从来都没见过“钱生钱”的整个过程。
小弄弄一次次变太麻烦,不如搞次大的,多“变”点钱!去年11月26日晚,施某筹集了78.5万元现金(其中3.5万元是李某早先“变”出来的),按照李某的要求准备了毛竹等工具。李某拿出许多瓶瓶罐罐,说里面装的是“神奇药水”,把药水跟沙子混合后,捣鼓来捣鼓去。没多久,一旁看着的施某眼睛被熏得受不了了,就下楼去睡觉,留下李某一个人在房间里为他“变”钱。等施某一觉醒来,上楼一看,发现李某连同78.2万元现金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给他剩下了3000元。
案发后,施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做生意被人骗去70多万元。奉化市公安局民警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去年12月29日,民警在广西博白县沙陂镇某村将李某抓获,并追回了全部赃款。今年1月22日,李某被依法逮捕。
据调查,李某曾因犯盗窃罪,于1993年3月被广东省廉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1年9月刑满释放。据李某交待,将施某的钱骗到手后,他留下了11.2万元,将剩下的67万元赃款汇入自己的银行卡中,对妻子谎称是做生意赚来的。
昨天,奉化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处罚金2万元。此案也再次警醒世人:所谓“点金术”、“变钱术”都是骗局,致富只有靠自己的勤劳奋斗。(李婷婷 汪晶晶 余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