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我市公布了2009年12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求这些单位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据了解,这12家单位分别是:宁波市第一医院门诊大楼、海曙建筑大厦、江北同方杰座、宁波百方气体有限公司、镇海柏达化工有限公司、慈溪浒山锦绣时代娱乐会所、北仑区华山路588号大楼、余姚长发商厦有限公司、奉化市宝马家具超市、宁海宾馆有限公司、象山景文百货有限公司、宁波百穗丰服饰有限公司。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消防验收。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县(市)区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抓好督促整改工作,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记者崔小明 通讯员唐昀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