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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房东房转租到期店面 被判合同诈骗罪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5-11 13:10:01

  中国宁波网讯 来自河南的任某与刘某在江东区曙光路上租了间店面房做生意,店面房租赁期满时,他们却动了歪脑筋。他们冒充房东,将店面房转租给他人,收取租金之后逃之夭夭。江东区法院昨天审结此案,判处任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任某是个体工商户,前年11月在曙光路租下一间店面房,与刘某一起做生意。去年10月,店面房租赁期满了。去年11月7日,任某使用假身份证,冒充店面房真正的房东徐某,由刘某冒充店面房的承租人,一同欺骗他人,将店面房转租,并像模像样地与受骗人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然后以转租费、水电费、租金等名义向受骗人收取38200元。

  今年1月19日,任、刘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两人的家属在法院审理期间退赔了全部赃款,两人在法庭审理中也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认罪伏法。法院鉴于两人自愿认罪并退赔赃款,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了缓刑。  (屠传宏 潘利)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