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自己承包的出租车已经租给他人,却仍发布信息称有车要出租,借此骗取押金和租金。近日,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鄞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7月底,徐某从出租车公司租来一辆车,当起了出租车司机。不久,徐某将该车上午11时至次日5时的使用权出租给了谢某和周某。徐某的经济状况不好,欠下了近10万元的债务。为了还钱,徐某明知谢某和周某的租约没有到期,今年4月25日早上,他仍通过宁波交通之声发布消息,称自己有一辆出租车出租。
消息一经发布,果然有不少人来和徐某联系,徐某在两天之内先后与4人签了车辆租赁合同,成功骗得租赁风险押金及部分租金共计12万元。事情很快穿帮了,其中一位被骗的王先生包到车后与朋友聊起此事,发现这位朋友也包到了这辆出租车。王先生立即报警,徐某被民警抓获。
据检察官介绍,徐某骗到钱后立即用来还债和挥霍,受骗人员至今未得到退赔。办案检察官同时提醒,承包出租车前,应到出租车公司了解情况,如车辆有无事故、违法记录等。车辆转包最好通过正规中介,不要私下转包。 ( 姜恒 袁晴 汪剑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