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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捡”300万金饰续:逾9成网友称非盗窃
稿源: 广州日报  | 2009-05-12 10:14:23

梁丽就在这个垃圾桶旁边捡到了价值300万元的黄金首饰。

  ·清洁工捡百万金饰被诉盗窃罪 是“捡”还是“偷”?

  ·网民为何替捡300万的清洁工打抱不平

  本报昨日(11日)独家报道的《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或被起诉》一文,刊登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巨浪,各大门户网站都在显著位置转载,很多网站都开辟了网友投票,让网友表明对梁丽案的态度。截至昨日17时,在腾讯网、新浪网、大洋网、搜狐等门户网站的投票中,已经有超过60万的网友投票支持梁丽的行为不应该被认定为盗窃,其中,仅仅是搜狐网上网友发表的评论就超过了两万篇。

  在所有投票网站中,梁丽的支持率达到90%以上,也有网友认为梁丽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女清洁工

  被捕后情绪非常激动

  昨日,记者再次采访了梁丽的丈夫刘建华,希望从他口中知道梁丽的一些个人情况。再次提起自己的妻子,刘建华两眼马上就红了,言语中流露出的首先是对妻子精神状况的担忧。

  近半年来,刘建华没见过妻子一面,唯一接触过梁丽的是她的代理律师司贤利,司贤利称自己会见梁丽的时候,梁丽的情绪很激动,很不稳定,但应该没有精神方面的担忧。

  刘建华在半年里,频频到看守所给梁丽送钱,刘建华希望能借此让梁丽安心点,让梁丽知道家里一切都很正常。

  珠宝失主:

  金龙珠宝不愿做回应

  将14公斤黄金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随意放置,王腾业存不存在过失?王腾业发现物品不见后,有没有现场当即找寻?东莞金龙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会不会对梁丽等涉案人员提起诉讼?

  对于上述问题,昨日记者两次致电金龙公司。该公司接电话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对于深圳机场14公斤黄金首饰“失而复得”的事,许多员工都知道,但领导正在外地出差,他们不好表态。

  对于记者希望能采访金龙公司法律顾问的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法律方面的负责人正在开会,现在不方便接电话。“我们公司人很多,部门也很多,王腾业不是我们部门的人,你还是等我们领导回来再采访吧。”对于记者希望能提供当事人王腾业的联系方式,对方也当即予以拒绝。

  虽然该工作人员留下了记者的手机联系方式,并承诺会尽快联系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没有接到金龙公司的电话。

  机场:

  清理垃圾桶是清洁工的职责

  清洁工捡走旅客不能带上飞机的物品是不是一种经常性行为呢?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深圳机场的相关工作人员。

  机场方面表示,对于旅客不能带上飞机的物品,机场会提供限期寄存服务,在一定时间内替旅客进行保存,只有过期无人领取的物品才会处理掉。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物品也不是随便处理的,清洁工是外包的服务,不会参与到处理这些物品中来。

  不过,该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肯定,清理候机大厅里垃圾桶的垃圾,是清洁工的职责范围,平时一些旅客会把不能带上飞机的水、化妆品、零食等丢到这些垃圾桶中。

  学者评论:

  “轻微的行政处罚足矣”

  昨日,记者电话连线了中山大学法学院著名教授鲁英,鲁教授表示:“我从这个案子里看到了道德缺失的问题,看到了制度缺陷的问题,唯独没有看到刑事犯罪的问题,因此,对梁丽应该仅做轻微的行政处罚就可以了。”

  鲁教授说:“从我目前了解的案情看来,从刑法角度来说,梁丽的行为构不成盗窃罪,对垃圾箱范围内的垃圾进行处理本来就是梁丽的职责范围。如果从民法角度来说,梁丽的行为属于贪小便宜,并有不当得利,这些应该是由失主来进行起诉的,不属于刑法范畴。我认为,对梁丽作轻微的行政处罚足矣。”

  鲁教授表示,梁丽案显示出了一种道德的缺失和机场方在制度方面的缺陷,也显示了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另外,从道德层面来说,梁丽捡到如此贵重的东西应该首先交还失主,而不是带回家中;从制度方面来说,机场没有对清洁工处理垃圾做好规范,让清洁工捡走垃圾成为一种常态,这些缺陷都应该及时填补。

  网友观点PK:

  支持同情梁丽

  在大洋论坛上,多数网友对清洁工的遭遇表示同情。

  大洋网友dayoo654530:这不是偷,也不是抢,这是一个意外。她把贵重物品拿回家是为了财物的安全和自身的责任,因为现在社会上的很多人很难让人去相信,况且她只是一个清洁工,对法律当然也不是太了解。

  再说了,捡到后,她并没有拆开来看,是她的同事拆开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她的行为就不是偷。

  大洋网友octoberfox2:依照法律,女清洁工是应该判无期,目的是警戒那些后来人,对于不是自己的财物千万不要起异心。

  但是试问:1.以后有多少人会一下捡到300万元的东西?2.如果捡到的是2000元以下的东西呢,有没有人报警?3.如果这名清洁女工捡到珠宝后逃之夭夭,失主该咋办,或许根本抓不到她。

  支持惩罚梁丽

  有律师认为,该案是否构成盗窃罪,构成要件在于这小纸箱是否还在失主的控制范围之内,以及梁丽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有证据能认定纸箱在失主的控制范围之内,那么梁丽把纸箱拿走就构成了“秘密窃取”,如果能证明梁丽是明知里面是黄金还把纸箱拿走,那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构成了盗窃罪。

  一名来自武汉市的网友则认为:“大家都同情弱者。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女工恐怕难逃罪责,因为她知道箱内是黄金后,还是把箱子拿回家去了。从单位规定来说,她身为工作人员捡到东西,也应当上交给机场。”

  一名合肥的网友认为:“清洁工应该算是内部员工,就算是捡到的东西也应及时交公,而不能带回家;当发现是价值300万元的黄金首饰时更不能私分掉,构成犯罪是理所当然的了。”(记者王纳)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