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作为评价个人纳税信誉的证明,完税证明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在日常生活中——出国留学、出入境、贷款、购房、个人信用证明等都需要纳税人提供这份证明。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士昨天透露,从2007年开始,我市税务机关按年向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去年已经达到41.5万人。预计今年5月底前打印邮寄近百万份个人完税证明,全市的覆盖率将达到70%。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发展,完税证明作为评价个人纳税信誉的证明已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在日常生活当中,如出国、贷款、求学、购房、个人信用证明等都需要纳税人提供完税证明。但是实际上,不少人对自己应该缴多少税、实际又缴了多少一无所知。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解释说,由于以前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都是将全部人员的税款汇总后集中缴纳,所以税务机关只能针对单位开具一张汇总的完税凭证,而无法对单个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2006年起,我市在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的所有企业和部分大型企业中试点“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制度,通过掌握试点企业每一个员工的收入明细,为税务部门、为个人开具个税完税凭证创造了条件。所谓“全员全额”是指凡扣缴义务人(单位)向个人支付的一切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不论该个人是否属于本单位职工、是否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都录入全员全额申报管理系统。2007年3月,市地税局率先向5.3万名纳税人寄送了2006年度缴纳个税的完税证明。
那么,倘若纳税人今年还没有收到完税证明,而其又需要开具个税完税凭证,该怎么办?据记者了解,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及时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如有需要,可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到征收税务机关换开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