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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进小区要200元“保证金”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5-13 12:52:16

  中国宁波网讯 货车拉货进入小区时,物业要收200元“保证金”。这一做法是否妥当?昨天,记者来到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的蓝湾花园小区进行调查。

  向记者反映这一情况的是货运司机张师傅,前天下午,他到蓝湾花园小区送货时,被保安拦住,要求他先交200元保证金,并说车辆进入小区后,如果没有损坏小区内的东西,车辆出来时,保证金会一分不少地退还给他。张师傅虽不乐意,但还是交了钱,并在出小区时拿回了这笔保证金。张师傅问,小区物业收这笔保证金是否妥当?

  “确有其事。”小区物业的一位朱经理告诉记者,对进入小区的拉货货车收200元保证金已经实施了一两个月,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和减少小区内的东西受到损坏。蓝湾花园小区是去年11月份交付的,按照设计规划,小区内的路面比较窄,是不允许车辆行驶的。除了两幢楼的业主外,其他业主的车辆只能停放在地下车库,外来货车也只能在地下车库装卸货物。随着业主的陆续入住,目前已进入装修高峰期,但要么因为货车载货太多,超过了地下车库入口的2米限高、很难驶入,要么因为地下车库高高低低的台阶太多,从车库进入住宅楼的门又不够宽,在地下车库装卸货物比较麻烦,许多业主希望将这些货车放行。为了方便业主,物业同意货车进入小区。

  但这样一来,问题随之出现。“货车装卸货物时,经常损坏小区内的东西。”朱经理说着,还陪记者在小区内查看,指着一些有明显修复痕迹的大理石地面、墙面,以及一些破裂的下水道盖板等说,这些都是货车造成的,但要他们赔偿损失非常麻烦,更不愿意为了几百元钱耗时耗精力地去打官司,一般都是物业掏钱维修。但物业经费有限,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办法。为此,物业便采取了收保证金的措施。

  “这一措施实施后的效果不错。”朱经理说,这一两个月来,小区内损坏物品的现象不见了。“而且我们收保证金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业主和我们打招呼,说损坏了东西他们会承担责任,我们一般不会再收保证金。”朱经理进一步解释道,据他了解,有不少小区也在采取这一措施,尽管看上去物业直接收钱了,好像不对,其实物业没有好处,这只是个管理手段,合情合理。

  对此,浙江康派律师事务所胡栋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者,是业主的大管家,采取保证金这样的管理措施,应获得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临时业主委员会的授权。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