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昨天从海曙区消保委获悉,江苏消费者刘先生前不久在我市乐购商场购买手机,后经检测,该手机的进网许可证系伪造。经海曙区消保委调解,刘先生所买的6只手机获全部退货,并从供应商那儿获得6000余元的赔偿。
来自江苏溧阳的刘先生今年2月2日在我市乐购商场购买一款型号为CL8800的深爱手机,单价858元。刘先生觉得该款手机价格便宜、款式新颖,此后又在乐购商场买了5只该型号手机准备送给朋友,总价5148元。据刘先生称,手机买回去后不久,他就发觉手机的待机时间很短,通话时声音也不清楚。
前不久,刘先生拿着买来的手机到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通信产品质量检验站,要求对手机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刘先生买来的6只手机的进网许可证系伪造。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相关规定,凡粘贴伪造、假冒进网许可证的电信设备,均被视为假冒产品。于是,刘先生拿着手机和检测报告书,向我市海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商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承担其来回的交通费、误工费和检测费等。
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海曙区消保委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供应商向刘先生赔礼道歉;手机退一赔一(所买的6只手机全部退货,再赔5148元);承担刘先生因此所产生的交通费、检测费等共计1500元。所有这些退赔的费用全部由手机供应商,也就是上海申旺科贸有限公司承担。对此,刘先生表示满意。(记者冯小平 肖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