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镇海退休职工李阿姨前几天因发烧到佩珍医院看病,结算时居然不用掏一分钱,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从5月1日起,不但医保个人账户划入了新年度资金,而且医保实行了新政策,乙类药的个人自付比例下降了,个人结余的历年账户资金还可用于乙类药个人自付部分的抵扣,李阿姨80多元医疗费中有50元是乙类药,按新政策个人自付比例为3%,1.5元钱已经在李阿姨历年结余的个人账户中抵扣了,所以她不用掏一分钱。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统计,5月1日至5月10日,原本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中,已经有206万元由历年账户资金抵扣了,即参保人员少支付206万元现金。此外,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执行的新待遇、新标准、新管理办法,给参保人员带来了一系列实惠。
今年市政府对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做了9个方面调整和补充,涉及医保待遇的共有7个方面,惠及市区155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降低2个百分点、门诊累计自负额度标准降低100元、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抵扣乙类药和乙类项目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账户直接购买医保非处方药每次限额提高到80元、将肝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纳入特殊病种治疗项目范围、对患大病重病的医疗费个人负担过重的给予综合减负。
据悉,其中前6项待遇标准执行已经到位,医疗费综合减负的申请受理将从8月份开始,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8月份通过市劳动保障网站、87292000语音电话查询综合减负信息,并通过就近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申请手续。
个人账户的更新,也给居民们带来很大实惠。据悉,市区113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个人账户资金,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一次性计入了12个月(即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的资金。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计入1294.8元、70周岁(含)以上计入1438.8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8元和86.4元。随着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和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提高,在职职工和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也有一定程度增加。参保人员在4月30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和计息后转为了历年账户资金,除了用于参保人员就医时发生的乙类药、乙类服务项目中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抵扣外,也可用于门诊医疗费个人自负段、住院医疗费起付线的抵扣,还可用于个人按比例承担医疗费的抵扣,减少了参保人员的现金支付额度,方便了医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
为适应医保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的要求,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新年度对部分医保就医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病需进行相关核准手续办理的,参保人员可以不再到医保中心上门办理,而是由定点医院通过医保系统代为申报,医保中心进行网上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