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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五个月上演15宗跳桥秀 弱者借寻死谋话语权
稿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 2009-05-15 07:30:35

  日前,警方在海珠桥上设置了4个24小时值班的保安岗亭。信息时报记者 郑启文 摄

  郑龙第二次试图跳桥被劝下后,声称“下次有机会还要继续跳。”信息时报记者 任传富 摄

4月14日,来自惠州的周姓两兄弟跳桥,造成海珠桥大堵塞。

  今年15宗“跳桥秀”已有8人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陈翔 通讯员陈立雄、黄育辉、孙广军)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天通报:今年以来,广州警方共处理发生在海珠桥的“跳桥”事件15宗,并对其中8人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处理,对其他人员处以警告等处理。

  警方通报,4月30日,广东茂名籍男子吴某爬上广州海珠桥,要求有关部门帮助其向堂兄追讨借出的款项,公安机关随后将其劝返地面。

  鉴于吴某的行为给海珠桥周边地区造成交通堵塞,扰乱了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理。

  广州警方指出,警方对任何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将坚决依法处置。警方希望凡有各种诉求需政府帮助的,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应循正当、合法途径和渠道求得问题的处理。

  据媒体报道,近段时间,在海珠桥上演的“跳桥秀”激增。据统计,41天内竟连续发生了10次。不单过往市民苦不堪言,海珠桥也“暴得恶名”。在网上搜索“海珠桥”,同时自动跳出“跳桥”组合关键词;搜索“跳桥”,也会蹦出“海珠桥跳桥”等组合关键词。

  法规解读

  “跳瘫”交通 一定拘留

  为何一样爬上海珠桥,有人被拘留,有人被警告?记者了解到,相关行政处罚是依据当时爬桥人的行为和造成的影响而定的。“比如爬到一半就下来,或者在上面马上下来,如果还没发展到占用大量公共资源,造成交通堵塞,扰乱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警方可以只实施警告处理。”有警察表示,如果爬桥者的举动发展到扰乱公共秩序,造成堵塞,一定会依法予以拘留。

  多次爬桥或被劳动教养

  管理部门还警示,如果多次爬桥、频繁扰乱公共秩序,或被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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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