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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汤圆”品牌,谁能来接手申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5-17 08:51:45

  中国宁波网讯杭州一名律师一宗关于宁波汤圆的官司,使“宁波汤圆”成为市民街头巷尾讨论的话题,而另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为保护“宁波汤圆”出谋划策。宁波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发布消息称:已于5月14日收到国家商标局核发的受理“宁波汤圆”商标注册的通知书,希望在该商标审批的一段时间里,我市有关部门或企业可以成立与汤圆相关的团体、协会或组织,最终使“宁波汤圆”成为一个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使用。

  前不久,杭州律师郭某状告上海、杭州、郑州的4家汤圆生产商及经销商,认为这些汤圆本身和宁波没有任何联系,包装上却标注着“宁波汤圆”字样,对消费者选购正宗的宁波汤圆是一种误导;然而众多被告则认为,宁波汤圆并未注册证明商标,并不构成侵权,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宁波汤圆’这个响当当的名字,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现在却只是作为汤圆的一种通用名称在被使用,久而久之,很可能造成宁波文化的流失。”说起宁波汤圆,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副秘书长鲍忠芳说,“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才由协会出面先申请该商标。”据悉,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通过国家商标局专用网络查询到,“宁波汤圆”的名称并未被注册,也未被申请,于是当场申请了其在第30类汤圆产品上的商标注册。

  但是,鲍忠芳表示,以品牌保护协会的名义申注“宁波汤圆”商标,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由于地名的关系,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申请该商标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大,好在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注册成功一般需要3年时间,这给了宁波有关单位一个准备和缓冲期。他呼吁在这三年里宁波可以出现与汤圆相关的行业协会或对其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愿意无偿将申请“宁波汤圆”的主体转让,以后者的名义继续申请,这样成功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记者获悉,根据《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为普通商标注册,显然“宁波汤圆”不能作为普通的商标注册,但是却可以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注册。因此,“宁波汤圆”若要注册商标,理论上讲至少有两种形式:一是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认为,以这种方式注册商标,需要成立依托现有的食品工业协会、餐饮协会等民间组织,或由相关部门牵头、汤圆行业的龙头企业出面组织成立宁波汤圆协会。二是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由于宁波汤圆在猪油馅、糯米等原料上具有宁波地方特色,申请证明商标还是有一定希望的,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奉化千层饼申请原产地保护的做法,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来实施。(记者张 燕 贺建雄)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