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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保障让困难家庭"居者有其屋"
稿源: 慈溪日报  | 2009-05-18 09:29:08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周克军 通讯员 许雪玲)作为市重点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星光家园二期居住小区B区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今年来已完成投资2500万元,桩基工程全部完工。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核心的城镇住房保障工程,努力解决困难家庭居住难的问题。

  实现经济适用住房基本满足,廉租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到目前,我市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14.86万平方米,解决了1881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8万平方米,其中今年新开工经济适用房达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方面,现有125户最低收入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惠,其中实物配租87户、租金补贴23户、租金减免15户。

  通过扩大住房保障面、提高住房保障标准,帮助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适用地域范围从原来的中心城区建成区42平方公里范围扩大到中心城区规划区91平方公里范围。供应对象方面,原来的对象为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低于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无房户或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现在扩大为上年度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无房户,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按家庭实际人数计算人均1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从原来的最低收入家庭,扩面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并覆盖全市区域。

  加强规划建设,争取每年都能妥善安置部分困难居民家庭。我市把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规划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保障目标的主要手段。为使广大住房困难户实现这一目标,我市编制了《慈溪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根据发展规划到“十一五”期末,我市需保障性住房6400套,目前已建设保障性住房2359套,需新建约4000套,其中经济适用房3600套、廉租房270套、经济租赁房130套。发展规划突出了住房保障总量把握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行性,每年都将建成一批保障性住房来安排困难家庭。

  落实建设用地和资金,确保住房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在总体符合城市规划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居民就业及居住均衡发展需求,确定保障性住房主要集中在城市北部和东部,重点安排了已收储的星光地块(曙光三期地块)、界牌地块、界牌地块二期和梅林等地块,共计21公顷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安排方面,经测算,规划期内所建保障性住房共需资金11378万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启动资金6360万元,廉租住房需3910万元,经济租赁住房需1108万元。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