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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行规做起敲诈行当 如此生财之道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5-19 09:53:46

  中国宁波网讯 站在被告席上的张某曾是一名快递员,因为熟悉快递流程,他想出了一条生财之道——盗邮包敲诈,短短3个月,作案15起。昨天,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23岁的四川男子张某几年前在福建当了一段时间的快递员,曾因邮包被盗遭人敲诈勒索。去年下半年,丢了工作的张某也萌发了敲诈的念头。

  张某知道,各个商务大厦是快递的集中地,而送邮件、包裹的快递员,为了图方便,常常在上楼送货时把其余的邮件、包裹留在电瓶车上,只要蹲守在此,很容易偷到邮包。偷到邮包后,张某便向投递员敲诈。

  尽管张某盗窃的邮包价值可能还没有他敲诈的金额高,但快递行业的规则是,弄丢了邮包,每件至少赔偿顾客1000元。而多数快递公司都规定这个损失需由投递员承担。为了把损失减少到最低,投递员只好支付赎金。

  张某在杭州屡屡得手后,又转战到宁波。每笔敲诈的金额在500~3000元之间。去年9月到12月间,张某共敲诈15次,共获取2万余元“赎金”。唯一一名没有交赎金的投递员选择了报案。他被张某偷走了23件邮包,为此被公司罚了8000元赔偿款。

  去年12月27日,张某被警方抓获。

  又讯(通讯员 张翼 记者 胡珊)“请马上向这个账号汇入一万元,否则将你那些见不得阳光的事情放到网上去,盼施援手……”昨天,向多人群发敲诈短信的丽水男子罗某已被鄞州警方刑拘。

  这场短信敲诈的闹剧,竟是从罗某捡到的一本通讯录开始的。今年清明节前后,罗某路过鄞州东裕新村时,捡到一本通讯录。

  当时罗某很落魄,被老板拖欠了3个月工资,房东又在催着他去交房租。看着捡来的通讯录,罗某突然眼前一亮——向通讯录里的人敲诈。

  他买来一张新的手机卡,拟好了敲诈短信内容,接着就从通讯录中挑了一些有一官半职的或是企业主,向对方群发敲诈短信。

  五乡派出所民警接到受害人报案,立即展开调查。5月13日,罗某在鄞州区中河街道落网。

  经审讯,罗某对自己发送短信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罗某虽然用心良苦,但他苦苦等待1个多月,银行账号里始终没有收到过一分钱。(通讯员 潘利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