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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大厦电梯仍然停运各方协商解决方案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5-21 08:32:28

位于镇明路488号的文华大厦。记者 王鹏 摄

  ■《文华大厦两部电梯停运一周》后续

  商报连续两天的跟踪报道,对文华大厦的“电梯停运事件”的解决,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昨天,文华大厦的电梯仍处于“休眠状态”,有关部门正在协商解决方案。昨天,记者再次采访了相关部门。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增多,以及一些商品房步入“高龄化”阶段,要求出台《宁波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呼声正日益高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宁波电梯总量超过20000部,谁来承担电梯的保养和维修费用?该如何承担这笔费用?您身边是否发生过类似文华大厦的电梯事件?解决这类问题,您是否有好的建议?欢迎拨打本报热线87270000。

  夏女士盼上班时电梯正常运行

  文华大厦9楼,几乎每张办公桌上放着不少文件或产品,员工们忙着自己的事,唯独一张靠窗办公桌收拾得很干净,一件防辐射的孕妇服安静地垂在椅子扶手上,这就是夏女士的办公桌。她在爬楼梯后的第二天清晨就流产了,目前还在家静养。

  记者第一次与夏女士联系时,她的情绪还不是很稳定,断断续续抽泣,只能进行简单回答。2天过去了,不少读者也迫切想知道她的近况。昨天下午,记者带着同样心情再次联系了夏女士。

  夏女士说,目前身体已在逐渐恢复之中,但只要一想起胎儿未保住,还是挺难受的。她说,毕竟自己是30出头才怀孕的,平时生活细节很注意,连高跟鞋都舍弃了,只穿平底的,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她并不想与相关部门仅拘泥于此事上,最终还是希望自己身体恢复后,再回公司上班时,2部电梯能正常运行,“还一个正常的上班环境。”

  业主、物业等正商讨解决方案

  昨天业主李女士向记者表示,近几天,业主们一直也与物业公司、街道等相关部门针对如何处理电梯维修和保养费用一事在进行商讨。不少业主表示,按相关规定,业主要进行平摊付费,只要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前提下,愿意再作商量。

  李女士说,在此之前,业主们需要物业公司毫不保留出示一份文华大厦所有业主名单,在物业公司管理的这几年,对于文华大厦公共场所的出租收入,停车费收入以及支出的所有账目,业主都要清楚,然后在此基础上,再来协商平摊2部电梯的维修费问题。

  记者与文华大厦中建物业城市文华管理处林主任取得联系,据林主任透露,他们也正与几个相关部门在商讨此事,对于业主们所提出的问题,他们会一个个解决,目前他们希望业主能出具一份书面意见,然后再做协商。

  昨天记者也采访了城市文华管理处的上级单位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公司这几天都在讨论此事,目前还没一个明确方案,仍在协商中。

  政协委员曾提交维修资金提案

  市政协委员邱卫东曾经在城建系统工作过多年,今年2月19日,他在市两会召开之际,专门就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问题提出过提案。

  邱卫东说,他在2月初接到部分居民反映小区的物业设施更新问题,他在提案中不仅谈到了电梯的更新问题,还谈到了立体车库、智能小区的热水系统等一系列问题。

  半个月前,市建委的相关负责人不仅就这个提案给了邱卫东一个回复,而且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比例、长期管理等问题与之进行了探讨,目前,市法制办对《宁波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草案还在酝酿中。

  商品房不能用房改房维修基金

  业内人员告诉记者,几年前就有人就宁波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提出过建议,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个建议没有落到实处。有市民致电本报询问说,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有专门的住房维修基金,文华大厦的电梯维修费是否可以从这里提取?

  市建委房屋综合管理处的夏先生表示,宁波市的公有住房确实在房改时交了住房维修资金,对这部分房子的维修可以从已交的资金中提取维修费,但是市三区所有的商品房都没有交过住房维修资金,故不能从中提取维修费。夏先生也透露,2006年底市建委已经向宁波市法制办提交了《宁波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草案,2007年市法制办曾在网上进行过公示。后来,因为物权法等一批相关法规出台,情况出现了一些变化,像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方式等过去还不太明确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市建委在今年准备再次向市政府提交更完善的办法草案。

  市法制办:争议较多影响政策出台

  宁波市法制办立法一处的相关人士介绍说,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宁波市的房屋种类比较多,维修情况也比较复杂,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不仅仅是电梯、还有屋顶、外墙等。例如在宁波的公房居住人参加房改时,直管公房和单位公房,这部分房屋参加房改时是交了一部分专项维修资金的。但是2007年省政府出了一个文件,规定了新建物业首期专项维修自己交存的标准,并授权地市政府确定具体的比例。但对老的房屋怎么建,怎么收都没有标准。对所有房屋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由各市政府自己决定。当初我市也确实想过要建立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当时有很多问题困扰着政府部门:一、房子在市场上是流动的,如果一户一个“养老金”账号,房子的主人改换了,这个“养老金”的所属权如何不受影响。二、对于已经销售但没有建立“养老金”账号的房子,公共部位维修资金怎么分摊?按什么比例分摊?有电梯的房子有的人会说,他住一楼不用电梯,专项资金他不要交。对于即将销售的房子,购房者有的说他以后要卖掉的,不想交这笔钱怎么办?如果强制规定一定要交,势必使得房价上涨。三、如果新房建了专项维修资金,老房子怎么办?老房的问题其实是最复杂,资金收缴难度也最大。类似问题还有很多,因为争议较大,《宁波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一直未出台。

  这位人士说,从其他城市看,类似问题也是存在的,国内其他城市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也各有各的做法,有的地方是业主委员会自己管理,有的是委托银行代管。这位人士表示,基于问题的敏感性和争议较多,目前,《宁波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草案还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中。

【编辑:庄伊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