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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亭乡空巢老人生存状况调查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9-05-21 09:49:05

  中国宁波网5月20日讯(记者周维强)贫困地区的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给原本就贫穷落后的地方经济带来更加沉重的负担,加大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难度,更成为制约其脱贫的“连环枷锁”,关注农村空巢老人的生存状况势在必行。余姚鹿亭乡是典型的以自然经济为主的贫困地区,是调查研究贫困地区的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典型样本。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空巢老人在其整个老年人口数和老年家庭数的比例为四分之一左右,而老年空巢家庭数和其空巢老人数的比例方面,农村(或乡镇)占了70%还要多。这说明,空巢老人由上世纪90年代的隐性化阶段转化为当先的显性化阶段,并且农村空巢化现象更为严重。有学者作出一个推断,老年人口空巢化程度与当地经济发展呈负向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农村老人空巢化程度越高,经济越落后。

  储智鹏,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就职于宁波大红鹰学院。09年1月受宁波教育局委派至鹿亭乡晓云村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因其熟悉工业有从商和企业管理经验,被聘任为乡工贸工作助理。在鹿亭乡3个月后,储智鹏发现空巢老人现象非常普遍,不但制约了地方经济发展,而且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于是提出了开展《鹿亭乡空巢老人生存状况调查》的建议。该建议得到乡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并成立了30多人的调查小组。该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掌握空巢老人群体生存现状的第一手资料和相关数据,为研究探索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尤其是适合贫困地区农村的模式,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减轻该地区的经济负担与社会压力,为实现脱贫、保证致富结构构建良好的“软环境”提供宝贵的决策参考依据。

  何为空巢老人

  空巢老人,指长期独居或长期只有夫妇两人一起生活的60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长期带未成年的孙子孙女一起生活也在此范围内。

  空巢老人的划分

  根据2003年浙江大学《浙江城市化进程中老龄化问题研究》的专题调查资料,可以把农村空巢老人按照老人的意愿分为三类。

  第一类.被迫型空巢老人。

  这一类型既包括无子女或亲属的老人,也包括有子女但子女之间存在推诿,甚至厌恶嫌弃老人。这类老人无论物质保障还是精神慰藉、生活照料都是比较差的。

  第二类.自愿型空巢老人。

  他们多数是夫妻健在,身体比较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他们认为单独居住生活更加自在,能够减少因为生活习惯、饮食偏好、思想代沟以及家庭关系而带来的矛盾。但是他们不主张距离太远,希望天天能够看到子女一家人,更希望能给与子女更重帮助,比如照看小孩,做些轻便农活或家务。

  第三类.无奈型空巢老人。

  此类老人希望能与子女一起生活,但是子女由于生活所迫,必须外出打工、经商离家,将老人留在家中。

  调查的相关内容

  调查时间:2009年4月——2009年5月

  调查样本:空巢老人

  样本构成:以宁波市余姚鹿亭乡辖区12个行政村为单位,每个行政村随机抽样30户“空巢家庭”为样本产生30份有效调查问卷。

【编辑:周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