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为进一步激发县(市)发展活力,我市即将出台《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强经济社会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317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下放到各县(市),共涉及市级部门32个, 6月1日起扩权事项将全面运行。这是昨天下午我市扩权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依照全省扩权强县改革工作部署,并结合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计划单列市的实际情况,我市明确直接下放的市级权限166项,其中包括为方便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的49项权限,这些权限今后将由县(市)自行审批或管理,有条件的区原则上可参照执行;另外,151项原由县(市)经市报省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为由县(市)直接报省审批或管理,报市备案,各区可由市级部门进行程序性审核后上报。
本次扩权改革下放的都是各县(市)区政府“看得见、管得了、管得好”的具体管理事项。为确保各放权事项落实到位,市级部门将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调整并衔接工作程序和规则,加强对各县(市)指导、培训和监管;各县(市)将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并承担扩权事项的管理职责,明确事项前置条件、办事流程和责任主体,减少审批环节、审批时间和审批费用等;监察部门将督促放权部门和各县(市)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扩权事项取得实效。(记者冯 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