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市轨道建设海曙区拆迁现场办公室,海曙区东后街拆迁户李元雄成了我市轨道建设城区拆迁户签约第一人。 (胡建华 许玉芬 许苹 摄)
中国宁波网讯昨天,市轨道交通首批房屋拆迁在海曙区市府站和大卿桥站正式启动,至今两站点已签约住户56家。
目前,我市海曙、江东、鄞州三区拆迁委托框架协议已全部议定,其中海曙率先开始房屋拆迁住户协议签订。该区市府站和大卿桥站共涉及拆迁住宅户341户,非住宅32家,拆迁面积约2.2万平方米。
昨天早上8时许,轨道交通海曙区拆迁现场办公室人声鼎沸。
“同意拆迁就是支持轨道交通建设。”签约现场,我市首位拆迁协议签订者李元雄向其他拆迁户介绍签约经历,家住东后街18号的他5月13日已签订协议并收到一半补偿金,目前正计划在江东区买房子。
据海曙区房屋拆迁事务所主任唐静洲介绍,为鼓励住户搬迁,凡同意以货币补偿形式自行解决所需用房的,可按照有关评估规定确定的评估金额再增加10%的拆迁补偿资金;同时对在5月23日至8月20日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协议并提前搬迁的被拆当事人,可给予住宅用房评估金额的10%作为提前搬迁奖励费。
按照这个优惠政策,已签约的李元雄共拿到奖励费46000多元。目前海曙房屋拆迁事务所已在青林闲庭和徐家漕小区设立安置房,但大部分拆迁户更愿意选择自主购房。
“不能让先迁者吃亏。”海曙区轨道交通办副主任褚晖承诺,他们将秉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拆迁补偿政策前后一致的原则,开展轨道交通拆迁工作。(冯瑄 徐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