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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实施以来383人在社区戒毒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5-26 12:57:02

  中国宁波网讯 自从去年6月1日《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市已有8个县(市)区全面建立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治疗机构工作,对383名和1436名本地籍吸毒人员依法进行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

  去年实施的《禁毒法》,将原来以强制戒毒为主的戒毒体系,改为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强制戒毒相结合的戒毒体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整合了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社区戒毒更受吸毒成瘾人员的欢迎,效果更加明显。据了解,目前我市150多个乡镇街道都已成立了禁毒办,并配置了专门工作人员,各社区(村)也已配备了禁毒专管员。海曙区8个街道全部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江北、江东、鄞州、镇海、北仑、余姚和慈溪等地也已落实了社区戒毒治疗机构,全市已有社区戒毒专职医务人员40多名,门诊及服药点6家。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有关负责人强调,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对于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吸毒人员,有关部门将通过劳动技能培训、纳入低保等方式给予帮助,体现了政府对吸毒人员的教育和挽救。但如不配合社区戒毒,则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戒毒。(戴伟龙 袁露)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