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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头网络进行募捐该支持还是制止?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5-26 12:57:02

  中国宁波网讯 在宁波街头,时常可以看到有人抱着一个募捐箱,以各种各样的名义进行募捐。但是,这种民间募捐行为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这些募捐到的钱是不是真正用到了爱心上?这些民间募捐该支持还是制止?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规范慈善募捐行为。

  街头网络募捐很活跃

  前不久,记者在天一广场附近看到,几个年轻人抱着募捐的箱子正在向路人募捐。通过他们散发的材料得知,这是一次网友自发组织的募捐活动,目的是为了救助一名患白血病的大学生。

  据附近的一名城管队员介绍,这种公开的街头募捐活动,时常可以看到。只要不妨碍市容环境,他们一般是不管的。天一广场的一名保安表示,特别是在节假日,这种街头募捐活动特别多,有时候他们也会纳闷:“这些人到底都是做什么的?募集来的钱会不会装到自己的腰包里啊?”

  与街头公开募捐相似的是,网络上各种名目的募捐活动同样“轰轰烈烈”。在东方论坛志愿者和分享爱心板块,很容易找到这些募捐的帖子,有捐助灾区的,有救助孤老的。

  民间募捐引发质疑

  这几天,关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善款遭挪用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由此更是引发了如何对善款进行有效监管的讨论,特别是各种各样的民间募捐。

  陈先生上周去市慈善总会捐了一笔钱,对于民间募捐,他表示反对。“我不是对大家的爱心不相信,而是这里面不确定的因素太多。如果真的需要大家献爱心,应在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发生公众不愿意看到的后果,对大家的爱心和宁波的民间慈善将是一个致命打击。”

  在网上,不支持民间募捐的声音也很多。大家的质疑都集中在谁能保证募捐到的钱是不是真正用到了爱心上。

  民间募捐将被规范

  今后,我市民间募捐行为将逐步走向规范。

  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除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社会募捐和赈灾募捐,以及公募性慈善组织开展的募捐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社会上进行公开劝募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慈善组织及其开展的募捐活动。各县(市)区开展地区性社会募捐活动,需经同级政府同意。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等开展的募捐、救助活动情况应向民政部门备案。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阳光运行”制度,定期向公众公布有关善款筹集、管理、使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团管理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慈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对此,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法定的募捐主体主要为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民政部门的社会捐助接收中心。我市民间募捐行为比较活跃,今后,这些慈善行为将会被引导并逐步走向规范。

  对于民间募捐,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副处长陈早挺认为,他们的爱心应给予鼓励、支持,也要保护。在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规范募捐行为操作细则的情况下,民间募捐组织者应更加自律,将募捐到的款物管理好,实实在在地用于受助者。同时他建议,针对某个特定对象进行的募捐活动,组织者应在红十字会或慈善总会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所募善款由法定机构管理,并用之于受助对象。

【编辑: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