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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27日起开展集中整治
稿源: (c)东南商报  | 2009-05-26 21:59:13

  中国宁波网讯 从5月27日起,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将开展为期50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严重超速、非法改装机动车、客运车辆交通违法、酒后驾驶以及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5项重点违法行为。

  凡在本次集中整治前发生的50%以上严重超速违法行为,驾驶员于6月10日前主动到高速交警部门接受处罚的,予以罚款处理(被高速交警部门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或已进入黑名单库管理的机动车不在此列)。逾期未处罚且能确定违法当事人的,依法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地点:宁波市中兴南路108号)

  对路面查获的非法改装机动车,高速交警将依法一律扣押车辆及证件,对禁止改装的项目将监督其自行恢复原状并依法实施处罚。

  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于6月15日前到高速交警宁波支队接受处罚,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列入黑名单库或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高速交警将一律予以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予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从6月10日起,高速交警在路面管理过程中,发现机动车及驾驶人有超过5次(含)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在规定期限接受处罚的,将一律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处罚后放行。对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3次以上的机动车以及驾驶人,一律输入黑名单库。(东南商报 张贻富 郦力)

【编辑: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