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按照“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目标,我市每年将公开选聘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工作。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收入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
对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待遇,其年总体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在村和社区工作满3年的,可适当调高薪酬标准。对安心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合同期满后,本人自愿留任的,及时办理续聘手续;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将通过法定程序或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吸纳进村和社区领导班子;定期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在岗在职培训,支持他们参加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根据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及从事工作性质,允许其参加相关的职称系列评审。
考公务员、研究生可加分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从2010年起招考录用公务员时,县(市)区机关、乡镇(街道)机关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的指标,从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同时,这些人员报考省、市级公务员时,根据省里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加分优惠政策。
每年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采取定向招考或适当加分等优惠政策;特别是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安排一定数量的指标,定向招考具有一定村和社区工作经历、表现突出的高校毕业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年限可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
对在村和社区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有志继续学习深造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报考硕士研究生时,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 蔡铁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