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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个人完税证明首次突破百万份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5-28 08:27:2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全市共开具2008年度完税证明109万多份,现已经邮局分批寄出,市民在近期可陆续收到这些完税证明。

  个人完税证明挺有用处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明确,力争在2009年年底全面实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而宁波早在2007年即首次向2006年度纳入全员全额申报的5.3万个纳税人打印邮寄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去年则寄出41.5万份,今年寄出的完税证明首次突破百万份。据介绍,宁波全员全额申报的覆盖率已达70%。

  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继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之后的第四大税种,去年我市共入库个人所得税60亿元。

  个人完税证明除了能证明自己的收入已经合法纳税外,在生活中还有很多的作用,如贷款的信用凭证、索赔误工费时的有力证明、财产合法化的凭证等,子女出国留学时,相关机构需要向个人索要家庭经济收入证明,完税证明是最好的依据。

  完税证明可申请补开

  一些市民产生疑问:周围的同事都收到了证明,自己每月扣税了,怎么没收到完税证明?

  据介绍,完税证明所载内容是根据扣缴单位申报至税务机关的明细数据而形成的,扣缴单位的有关部门每月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收入、税款信息按月申报至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在年度终了后进行统一收集和整理,对全年有税的且申报信息准确的纳税人进行集中开票并委托邮政部门寄送。如果扣缴单位没有进行明细申报,或者明细申报数据质量有问题,没有进入税务部门的数据库,则可能导致税务部门无法开具完税证明。

  一些市民提出,如果没收到证明或收到后遗失了,个人是否可到税务部门申请打印明细?

  税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对于有完整、准确明细申报资料,但没有取得集中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纳税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应由本人随单位会计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完税证明。(蒋芬敏)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