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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国寿给付首单小额贷款提供保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5-28 08:27:27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中国人寿宁海县支公司向宁海县信用联社长街信用社给付了3万元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款。这是宁海国寿自开办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以来支付的第一笔理赔款。

  “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人寿推出的专门针对农村小额贷款借款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今年4月10日,被保险人金某向宁海县长街信用社贷款3万元,同时购买了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72元,公司承担保险责任3万元,第一顺序受益人为贷款发放机构——宁海县信用联社长街信用社,受益金额以被保险人未还清贷款金额为限。4月21日,被保险人金某在建房时头部意外受伤医治无效死亡,此笔贷款未还。5月11日,国寿长街营销服务部营销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公司报了案,同一天,长街信用联社提出理赔申请。国寿宁海县支公司接到申请,立即开展理赔调查,确认属于责任范围。5月18日,公司马上派员到长街信用社给付理赔金3万元,为被保险人家属减轻了经济负担。(张 鹤 张 莹)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