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曾因诈骗罪被判14年 现冒充警察诈骗再被判12年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5-30 00:43:3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张亦晟)曾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刑14年的楼某仍恶习不改,一年前他又利用一个警用皮夹、一张警装照片做道具,冒充民警接连骗了2名女网友40多万元。26日,记者从镇海法院获悉,楼某因犯诈骗罪,再次被法院判刑12年。

  楼某今年44岁,居住地在江东。1990年他曾因盗窃罪、诈骗罪被江北区法院判刑14年,刑满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至今仍还是单身。

  楼某平时无所事事,喜欢上网聊天。在虚拟世界穿上“马甲”后,楼某就忘了自己的身份。

  2007年8月,刚刚结束一场“网恋”的楼某,在QQ上又认识了在北京工作的陈女士。

  当时陈女士正好要调动档案,希望在网上结交一名宁波朋友。楼某便自称是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的政委。

  怀着不同的目的,两人在QQ上聊得很是投机。随着认识的加深,两人不仅网上聊,下了网又互通电话,渐渐互生好感。

  4个月后,楼某给陈女士传了一张自己的“警装照”。照片里,楼某穿着一件警用衬衫,坐在一辆轿车里,样子很潇洒。楼某提出要和陈女士找对象,陈女士答应先处处看。

  关系定下来后,楼某说单位分房,他手上的钱还差点,找陈女士借5万元,陈女士给了。不到2个月,楼某再次开口,又借走1万元。

  去年春节前,陈女士从北京来宁波,和楼某见了第一面。见面后,楼某把她带到日月星辰小区的一套房子里,说“这就是我们以后的婚房”。陈女士不由得感动。几天后,楼某和陈女士商量“婚房”装修事情,又借走了5万元。

  让陈女士起疑心的是,楼某第4次向她开口要4000元,说是朋友结婚要送礼。这笔钱,楼某说好当年4月底还,结果拖到6月底,仍说没钱。

  堂堂一个公安局政委连4000元都没有,惊疑之下,陈女士打电话到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核实楼某的身份,结果才知道上当了。

d2名女网友被骗40多万元d

  去年12月,楼某在旅馆被警方抓获。落网后,楼某交代,在陈女士之前,他还骗了另一名女网友31万元,行骗手段如出一辙,只不过把“警装照”换成了一个印有“警察”字样的皮夹。受骗女网友碍于家庭关系,一直没有报案。这也使得楼某胆子越来越大。

  楼某说,那个警用皮夹是他从地摊上买的,而照片里的警服倒是真的,不过不是他的,而一个亲戚的。一次他和这名警察亲戚外出钓鱼时,因为天热,亲戚脱了警服放在车上,他就偷偷穿在身上,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后来传给了陈女士。而带陈女士看的“婚房”,也是他从别人手里临时借来的。

  案发时,楼某从2名受害人处骗来的40多万元钱,大部分已被他挥霍。镇海法院认为,楼某以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判处他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