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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宾馆的车玻璃被砸财物被盗 谁负责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5-30 14:17:50

  中国宁波网讯 顾客按照保安的要求将车停好,第二天发现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此事应该谁负责呢?前天下午,来自台州的谢先生就遇到了这种事。虽然经过协商,酒店赔了他1800元的玻璃损失,并免去他两晚上的住宿费,但谢先生还是感到冤。

  前天下午1时,记者来到江南金轩大酒店,在酒店的北侧,停着一辆台州牌照的白色凌志轿车,车左后方的玻璃被砸碎了。谢先生介绍,他前天晚上来宁波办事,入住江南金轩大酒店。当时他按保安要求,把车停在这个位置。谁知昨天上午起来后,发现车玻璃被砸了,放在车里的2000多元钱和车载导航仪被盗。对于为什么把包放在车上,谢先生解释说,因为他看到酒店有保安在院子里值班,比较放心。此事发生后,谢先生和酒店都报了警。

  江南金轩大酒店一名姓沃的负责人称,客人来酒店消费,停车是免费的,酒店保安也不能保证车辆的绝对安全,客人的财物损失已经报警,有些事还要等警方破案后才能决定。

  就在记者采访后不久,酒店和谢先生达成了协议,店方赔偿谢先生的车玻璃损失1800元,并且免费让谢先生住宿两晚。谢先生表示,受损汽车玻璃价值2500元,再加上其他损失,他的损失高达6000元左右。酒店方表示,此事也暴露出了酒店的保安工作还不够细,他们会改进的。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认为,此事中,谢先生也有过错,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在汽车内,应负一定的责任。作为酒店方来讲,不管停车收不收费,客人到此消费,就要保护好消费者财物的安全,不能因为没有收费就推卸责任。对于消费者提到的其他损失,因为目前没有证据支持,只能等到警方破案后再依法追讨了。 (记者 边城雨)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