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食品安全法》实施 工商检查食品安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6-02 09:48:04

江东新河工商所工作人员正在辖区超市检查食品的索证备案情况。(严龙 摄)

  中国宁波网讯 从昨天开始,《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分头对辖区内的部分食品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尤其是结合“六一”儿童节重点检查了儿童食品、校园周边食杂店食品等。

  作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一部系统性法律,《食品安全法》呈现出不少亮点,包括生产者应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进行召回、消费者受损可要求“假一罚十”、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物质不能使用、取消食品免检制度、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疗功效等。对此,工商部门表示,从昨天开始,我市专门订制的关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册已陆续分发到小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场所。工商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商品准入尤其是“一票通”制度,从源头和基础规范食品安全。继续组织和开展食品专项检查和抽查,对检查结果形成消费预警信息,以帮助消费者鉴别。同时还将增强食品安全的应急能力。对于消费者遭遇的商家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可拨打工商12315热线电话进行维权和咨询。(张 燕 陈词慨)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