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宁波工商局:半数太阳镜抽检不合格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6-02 23:36:47

  中国宁波网讯 夏日炎炎,不少市民出门时会戴上一付太眼镜,或保护视力,或作为装饰物。近日,宁波市工商局海曙分局对辖区内2个专业眼镜店及2个商场眼镜专柜共6个批次的太阳镜,依法进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不容乐观,6个批次的眼镜有4个批次不合格。

  本次监测抽样4家眼镜销售单位的6批次太阳镜商品,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项目有:标识、棱镜度、光透射比。其中有3个批次标志不合格,1个批次棱镜度和光透射比不合格。

  如果说标识不合格还不至于对使用者造成直接伤害,那么透射性能作为太阳镜最重要的功能指标,对消费者有较大影响。通常太阳镜可分为遮阳镜(光透射比要求8%~40%)和浅色太阳镜(光透射比要求>40%)。抽检中1批次光透射不合格的太阳镜标注的是“遮阳镜”,但按照实际测量标准检测后发现仅达到了浅色镜的标准。抽检中1批次棱镜度不合格的太阳镜超标原因是生产商过于追求太阳镜的款式新颖,镜片的弧度太大,镜片棱镜度相对偏高,而棱镜度过高会使配戴者感觉视物变形,不舒服,易疲劳。

  专业人士建议,买太阳眼镜不可盲目相信进口品牌,过度追求款式新颖,应根据实际消费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类别的太阳镜。一般遮阳镜可以遮挡阳光,减轻眼睛调节造成的疲劳或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而浅色太阳镜只能起到装饰作用。

  此外还要注意产品标志,小小的纸吊牌常被人忽视。实际上,吊牌上除了告诉你眼镜的出产地,还有许多有用信息,比如你选购的眼睛究竟是遮阳镜还是浅色镜,是树脂镜片还是亚力片等。

(东南商报记者周雁通讯员徐杰)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