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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点设立临时医疗防治站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6-03 07:15:29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我省出台高考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治预案。按要求,6月5日至9日,我市教育考试机构将每日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甲型H1N1流感的情况。

  发现流感病状考生即报告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全省各考点须在6月2日前成立临时医疗防治站,由卫生部门派驻的专业医务、疾控人员负责,考点校医协助工作,具体落实本考点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治卫生安全措施,负责对所属考点考生及工作人员考前健康状况摸底调查。

  如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试开始前发现患有流感样病状,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相关中学、办学机构及考生和家长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规劝患者及时就医。

  考试实施期间,如发现有流感样病状的考生、工作人员,考点应立即向当地教育、卫生部门报告,并依照工作预案采取必要措施。

  疑似病例考生单独考试

  在预案中,要求每考区须至少准备1个备用考点,每考点须至少准备2个符合卫生防疫隔离要求的备用考场。

  凡高考期间仍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考生,安排在定点医院隔离病房单独进行考试,卫生疾控部门负责监考人员的防护工作。

  凡高考期间仍在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的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的考生,由卫生部门安排专车,指定专人护送前往考点,安排在符合卫生防疫隔离要求的备用考场考试,考点应设立专用通道,考场内考生不得超过5人。

  每个考生须在每天参加考试前向考点上交考生健康状况申报表,对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考点要及时登记,并由医疗防治站负责人确认后安排到备用考场考试,考场内考生不得超过5人。

  如发生甲型H1N1流感社区传播,所在县(市)、区各考点工作人员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对所有考生进行进入考点前的体温测量,发现体温≥37.5℃要及时登记,并由医疗防治站负责人确认后,安排到备用考场考试,并告知考生考试结束后去指定医院就诊,考场内考生不得超过5人。(东南商报记者 毛信意 通讯员 薛平)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