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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水利两专业系列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微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6-03 08:28:05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我市对档案专业和水利专业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出微调。

  经市档案局、市人事局研究决定,自2009起,我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将参加浙江省统一组织的档案系列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以考代评。我市自2002年以来实施的宁波市档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取消,同时不再进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须按规定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省人事厅、省经贸委、省水利厅日前联合发文决定,我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将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今后凡申报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的人员,必须参加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按评价条件申报评审,考试成绩为资格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在全省范围3年内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效。(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张亚红)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