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塘古民居
西郊路清代、民国时期民居群
前言
宁波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远,文脉绵延,是促进中西方文明交流的“海上丝绸之路”东方始发港。全市保存着连接古今、沟通中外的重要文化遗产,现有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3处,国家大遗址保护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959处,其中国家级22处,省级34处;全国历史文化名镇3座,省级2座,遗产资源数量和质量位列全国111座历史文化名城前列。
近年来,宁波文物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文物保护的新思路、新途径,逐步形成了具有宁波特色的文保工作模式,全市文物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有效保护
城市建设与名城保护和谐统一
城建形式与文化内涵和美整合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市文化部门与规划部门及时修编《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将全市文物保护的重心从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保护,扩大到对历史文化街区、名村古镇、地下(水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从物质遗产的保护延伸到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举的保护,从传统经验性本体保护提升到科学、生态的遗产地环境保护,形成了“点、线、片、面”四个层次保护的新格局。
“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安全防范等各项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文物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成效显著。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专项保护规划全面启动。实施了庆安会馆、天主教堂、月湖景区古建筑群等52个项目重点保护维修工程。
“线”:根据历史脉络,梳理不同文化类型,明确藏书文化、名人文化、商贸文化、佛教文化等文化遗存保护对象,做好全市范围内的线状性保护,整合全市文物资源,突出宁波文化个性。同时,结合“三江文化长廊”建设,在海曙和义大道和江东新外滩建设中,将医院、学校、会馆等散点的近现代优秀文物建筑以及永耀电力公司、太丰面粉厂、和丰纱厂等工业遗址保护同城市新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历史文化与当代文化的完美交融。
“片”:在古城区旧城改造进程中,保护开发了江北岸外滩、慈城古镇、东钱湖景区,保留了郁家巷、莲桥街、南郊路、秀水街等重要历史地段,并在历史街区保护开发中注重改善基本生活设施,疏散人口密度,延续居住功能,调整相关业态,发展商业旅游。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完成了全市首批十大古村落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面”:在城市改造与建设过程中,努力留住古城区历史文化的容积率,守住名城保护的底线,实现了古今文明融会贯通、交相辉映。在新农村建设中,名镇古村保护也做到了人与自然、开发利用和居民生活的和谐统一,遗产物质空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融为一体。
亮点:三大申遗工作取得新进展
“海上丝绸之路·宁波遗产”申遗:近年来,宁波先后与泉州、广州达成“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的《宁波共识》、《宁波倡议》,并提出“海上丝绸之路”申遗标志和口号,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2008年正式启动宁波“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献资料汇编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海丝文献目录索引(中文部分)、二十四史中关于“海上丝绸之路”历史资料的整理和汇编。第九届“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周升格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
上林湖越窑遗址申遗: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标准编制的《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经国家文物局审批后,于2008年进入第一阶段实施。规划中的遗址博物馆——上林湖分馆的建设已完成征地和规划设计,该建设项目投资600万元,建成后将以出土文物、瓷片为重点展示内容,辅以陶瓷文化、遗产地历史地理沿革、相关遗存、遗产保护史等相关信息,以及窑炉遗迹、窑场历史环境、越窑青瓷烧制流程系列雕塑等内容。
大运河(宁波段)申遗:2008年10月,经国家文物局与浙江省政府商定,正式宣布将浙东运河纳入大运河申遗范围。11月,宁波被正式确定为大运河联合申遗城市联盟中的一员。12月,大运河(宁波段)申遗工作全面启动。2009年1月,决定成立大运河(宁波段)保护与申遗领导小组,由市长毛光烈任组长。根据国家文物局2008年9月下达的《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第一阶段编制要求》,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规划第一阶段工作分为遗产资源普查、遗产点遴选和保护规划文本编制三个阶段。目前大运河(宁波段)的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全面完成,已进入保护规划编制阶段。
充分展示
完善博物馆文化体系
共建共享文物保护成果
建立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分级财政保障体系,让全社会共享文物保护成果。鄞州区出台了《关于鼓励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试行)》,由区财政对免费和低价收费(按低于物价部门核定标准50%及以下收费)博物馆按参观人数、展览次数等予以经费补助。同时落实配套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经费,改造或扩建一批旧馆基本陈列。开展藏品交流,实行全市陈展资源共享。举办各项活动,尤其是每年6月的文化遗产日和每年12月8日前后举办的宁波“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周,以及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已成为各大博物馆贴近社会、走近市民、吸引游客的平台,产生了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效应。
经过几年努力,我市已初步建立以宁波博物馆为龙头,各类历史文化专题博物馆和行业发展史博物馆为两翼,国办、民办所有制并存,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共同展示的博物馆体系。全市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97家,其中能够达到等级评估标准的博物馆15家,能够保持常年公益性开放的纪念馆、陈列馆50余家。河姆渡遗址博物馆经一年多时间扩建、整修,于上月底重新开放。预计今年又有宁波帮博物馆、宁波服装博物馆新馆等5家新馆落成并对外开放。其中,市、区合建的宁波博物馆,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总投入2.5亿元。自去年12月正式免费开放以来,天天人流如潮,日参观人数最多达到1.2万人次。总投资1100多万元的余姚田螺山现场陈展馆,从遗址挖掘到陈展馆建成仅用了两年多时间,其“边考古、边保护、边研究、边展示”的成功做法受到国内文博界充分肯定。
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国有或民营企业、村落组织和收藏家、艺术家个人积极参与博物馆建设,鄞州、慈溪、宁海等地出台“国助民办”的扶持、鼓励政策,依托文物保护单位或相关设施,创办了宁波美术馆、宁波城展馆、宁波服装博物馆、宁波钱币博物馆、紫林坊艺术馆、“十里红妆”博物馆等近20家行业史专题馆、精品收藏馆、民俗馆,其中多数填补了国有博物馆的空白。
亮点:已有50余家博物馆全年免费开放
2004年初,白云庄浙东学派史迹陈列馆等8家博物馆实行全民免费开放。同时,市里下发了《关于全市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从2004年4月15日起,全市文物系统的天一阁、保国寺等20家博物馆、纪念馆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2008年4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关于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5月18日起,我市文化文物系统归口管理的综合博物馆、纪念馆对全体市民免费开放。
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50余家博物馆全年向社会免费开放,暂未免费的博物馆也经常在每年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日、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12月8日名城公布日以及建馆纪念日实施免费开放。
战略合作
拓展文博事业发展空间
扩大宁波历史文化影响力
近年来,宁波注重引进、培养各类文博人才,拓展文博事业发展空间,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扩大宁波历史文化影响力上有所作为。
2008年12月,中国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基地宁波基地正式挂牌。基地承担宁波乃至东海近海水域的水下文物资源调查探摸工作,开展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与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有关的贸易沉船、中国海防文化的中外沉没战船以及证明宁波古渡口—古江口—古海口历史发展的港城文化研究。它的成立,从组织制度、管理机构、经费来源、职责权限等方面为我市水下考古业务的拓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
2008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合作,继续全面实施浙东沿海水下文物普查及探测、探摸工作,共发现水下文化遗存疑点24处,其中象山海域9处,台州海域15处,基本摸清了调查海域水下文物的分布状况。在渔山海域发现一艘清代木质商贸沉船(暂定名为“象山渔山1号”)和两艘民国时期铁船,采集出水各类文物标本17件,为“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同时,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还应邀参与了国家组织的其他水下考古调查、发掘项目。
近年来,我市主动与国内一流学术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中外学术团体建立联系,力求通过基地落户、合作项目,共同做好宁波文化遗产保护、挖掘、利用、传播工作。6年来,先后举办各类专题国际学术研讨会11次,举行名家论坛和讲座100多场,建立各类文化研究、科技保护基地10余个。与此同时,天一阁博物馆、梁祝文化博物馆积极争取意大利、美国、法国等合作项目,寻找与国际对话、合作的机遇和途径。社会力量创办的“何晓道十里红妆博物馆”等,也先后走出国门,成为代表“中国红”文化品质的亮点。
亮点:重大考古发现不断涌现
近年来,配合全市重大基础建设,进行抢救性发掘工作,组织开展了25项重要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勘探发掘面积达75万平方米。其中,永丰库遗址、田螺山遗址发掘先后荣获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国家田野考古奖。
2008年共开展配合基本建设工程前期考古调查项目18项,协议考古经费260多万元。全年(含省所主持发掘与南水北调项目)考古勘探面积79万余平方米,考古发掘面积7182平方米,发掘清理古代墓葬77座、房基9座、窑址3座以及不同时期水井、排水沟、灰坑和稻田等重要遗迹,出土各类文物标本近700件(套)。其中句章故城二期勘探时发现的汉晋时期建筑堆积和建筑构件等遗物,首次以考古实物的形式确认了宁波历史上最早的城市——句章故城的存在及其具体方位。
机制完善
立法创新 多元投入 社会参与
形成文物保护合力机制
2002年,市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成立,由市长亲自挂帅,两位分管副市长担当副手,16个部门分管领导作为成员,多年来,该委员会在名城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
为增强上位法的可操作性,近年来,我市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法制化建设步伐,规范全社会基本行为,保障社会保护利用权益。2001年,市政府从开发商手中收回元代永丰库遗址的土地所有权,对遗址实行原地保护显示。认真落实现有市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16项,着力构建决策、审批、监管、执法、监督的文物行政管理体系。2007年制定出台《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依法保护,长效管理,填补了国内文物保护的法律空白。今年6月1日起,全面修订后的《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成为今后宁波文物保护法制化中的“母法”。
构建社会主体多元投入机制。近几年,在文物保护经费筹措上,已初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融资为辅的社会多元化投入保护建设机制,考古发掘项目得到各项目建设单位的有效支持。据统计,近5年城建、教育、宗教、银行、工会等各部门用于腾迁、修缮各自拥有的文化遗产累计4.4亿元,社会力量筹资、捐赠用于古桥、宗祠、庙宇等文物维修资金1.3亿元,有效地实现了文物保护公益性和产业性的结合。
亮点:近1200名业余文保员活跃在文保一线
全市现有近1200名业余文保员和万名以上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他们中有荣获“郑振铎-王冶秋文物保护奖”的屠仲光,荣获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先进个人的秦秉年,荣获“薪火相传——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贡献奖”称号的杨古城等,他们是社会力量参与遗产保护的楷模。今年,余姚的优秀业余文保员徐荣丰又再次入围“薪火相传——第二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评选。
我市于2007年率先发布了国内文博界第一本蓝皮书《宁波市文物事业发展蓝皮书》,积极主动促进文化遗产为全社会所感知、所认同、所接受,使之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宁波文物保护工作模式实现了古老文明与现代文明和谐共处、文化底蕴与经济活动相互交融,为构建和谐宁波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近年来,还积极挖掘本地历史文化亮点,全市先后创设了中国梁祝婚俗节、中国开渔节、中国徐霞客开游节等近10个节庆品牌,让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人文生态建设,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文化竞争力,也使全市人民群众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受惠者、共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