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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小伙车祸昏迷不醒 交强险垫付成空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6-05 14:12:33

昏迷不醒的竺学勋。

  “因车祸受伤的小伙子昏迷了一个多月还没有醒来,家人已为此倾家荡产,准备放弃治疗。但医生说,拖回家就是死路一条,留在医院还有一线希望。”昨天,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接到李惠利医院一患者家属的电话,诉说此事。

  记者调查发现,小伙昏迷后家人耗尽钱财,家人寄希望于交强险的垫付来解燃眉之急。但交警说,小伙不醒,暂时无法对事故责任下达认定书;而未见认定书,保险公司拒绝垫付医疗费;而医院表示,若不继续治疗,伤者几乎没有醒来的希望。

  昨天,李惠利医院脑外科病房,22岁的奉化小伙子竺学勋独自一人躺在病床上,两眼直直地注视着正在滴答的盐水。医生说,他眼虽睁着,但没有意识。

  “已经一个月了,同学募捐的钱,家里可以借到的钱,基本上都交到医院了,马上就要用光了。他的家人已伤透了心,都回家四处筹钱去了。”“他老爸绝望了,原本打算把儿子拖回家等死,但被人拉住了,大家劝他,回家必死,留在医院或许还有希望。”“22岁,还是个好年龄!”同病房的患者和他们的家属七嘴八舌地向记者诉说。有人揪心地哭了。

  在电话里,竺学勋的姐姐告诉记者,弟弟今年大专毕业,前些日子刚找到工作。5月1日,竺学勋骑电动车从奉化萧王庙出发,准备去溪口游玩,路上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了碰撞。事后,弟弟的同学四处募捐,获得了1万多元,而面包车的司机垫付了7000元,就表示已经没钱了。目前医疗费共花费掉5万多元,家里积蓄已经掏空了。

  竺学勋的主治医生沈罡说,竺学勋脑干受伤,经过治疗能否醒来尚是个未知数。

  “司机没钱,但他的车子是入了保险的,按照交强险的规定,保险公司应该给予一笔赔偿呀!”竺学勋的姐姐说。他们找过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交警没有下达事故认定书,没法作出赔付。

  家里的钱都用光了,亲戚也借遍了,竺学勋的父母本希望能从交强险那里获得一点垫付金,来维持竺学勋的治疗,但被保险公司一句话挡回来了。

  奉化市交警大队江口中队负责该起事故调查的民警李欣对记者说,因竺学勋尚未醒来,仅凭面包车司机一面之辞,难以做出事故责任的认定。

  而竺学勋的主治医生说,若不继续治疗,竺学勋自动醒来的可能性不大。

  四面受困,竺家没辙了。

  病室里,一患者家属的话得到了众人的赞同:人是本,救人应该是当务之急,纠扯只能贻误治疗良机。

  交强险垫付为何成了空中楼阁?

  2006年,我国对机动车实行交强险,该险种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

  2008年,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总额为12.2万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总额为1.21万元。

  一法律界人士分析说,根据《条例》,无论被保险的机动车是否有责任,事故中受伤害的第三方都应获得赔付,且这种赔付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预先垫付。

  负责竺学勋事故调查的民警李欣昨天对记者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他们早已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就对出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下达了提前垫付竺学勋医疗费的通知,但对方至今没有执行。有人建议,竺学勋的家人可以到保监会投诉该保险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说:“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记者 张全录)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