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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宠物狗不“让座”令人气愤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6-09 08:52:36

图为女乘客带宠物狗占座。(图片由镇海新闻网提供)

  中国宁波网讯 “公交车上哪有乘客站着,让狗坐着的道理啊?”昨天下午,镇海的乐先生提起前不久遇到的事情,话语中仍显得很气愤。

  据乐先生介绍,5月31日那天,他乘坐702路公交车从镇海贵驷去北仑客运中心,公交车行驶至后施站时,一名穿白色T恤的年轻女子抱着一只花白的宠物狗上了车,而当时车上有空座,她就顺手把小狗放在身旁的空座上。车辆行驶至炼化体育馆站时,车上站立的乘客已比较多了,但那名女子不为所动,还是让小狗趴在座位上。

  “当时司机也发现了,在车上一再提醒该名女子让小狗‘让座’,许多乘客也在窃窃私语责怪女子,那名女子竟然当作没听到。”乐先生说。直到车辆行驶至自来水公司站时,那名女子若无其事把狗抱起下了车。

  宁波公交总公司下属的镇海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随着人们对宠物的热爱程度上升,公交车上出现乘客携带宠物现象时有发生,而公交司机也在不断劝阻,效果却不明显。根据有关规定,乘客不能带宠物狗乘公交车。经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乘坐服务。可在现实中,驾驶员也很无奈,几乎不可能为了一只狗而耽误车上所有乘客的时间,只能让乘客抱着。而这名乘客让宠物狗“独占”座位,损害公众利益,这是绝对不可以的,文明坐车的习惯也要所有乘客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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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十九条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站点候车时依次排队,不得爬窗、吊门或者阻拦车辆运行;

  (二)上车主动购票、投币、出示有效乘车凭证或者使用电子乘车卡;

  (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或有碍乘客安全的动物,不得携带重量超过五十公斤,体积超过零点一二五立方米,占地面积超过零点五平方米或长度超过一点五米的物品及公共汽车乘坐规则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

  (四)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及行动不便者,应当有他人陪同乘车;

  (五)禁止在车厢内吸烟或者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

  (六)不得损坏车辆和车辆上的设施或进行其他妨碍车辆行驶、停靠和乘客安全的行为;

  (七)配合驾驶员、乘务员检验票证。

  乘客违反前款规定,经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乘坐服务。(东南商报记者 戎美容 通讯员 潘安定)

【编辑: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