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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嫩营养的蚕豆不是人人都可以吃的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6-09 13:39:11

  中国宁波网讯 吃了几口蚕豆,8个月大的晶晶竟然中了毒,得了“蚕豆病”。幸亏抢救及时,昨日晶晶已经度过了危险期。

  昨日下午,记者在鄞州人民医院见到晶晶时,她正在妈妈怀里睡得香甜。妈妈李女士告诉记者,上周五那天家里买了蚕豆,又嫩又香,她就给宝宝多喂了几口,结果第二天,就发现宝宝皮肤发黄,小便跟茶水一样的。家里人慌了,连忙把宝宝送到了鄞州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宝宝是溶血性贫血、重度贫血。经过医护人员积极救治,现在病情已稳定。

  眼下正是蚕豆上市的季节,鲜嫩可口、营养丰富的蚕豆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吃。因吃蚕豆吃出“蚕豆病”的小患儿,我市已发生多例。鄞州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竺乖叶介绍说,蚕豆病也叫G-6-PD缺乏症(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是由于遗传性红细胞六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者进食蚕豆后,随后发生的急性溶血性疾病,常见于小儿,特别是5岁以下男童多见,约占90%。

  患者通常于进食蚕豆后24~48小时内发病,一旦发病,来势凶险,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发热、厌食、恶心、呕吐、皮肤苍黄、茶色尿等。一般病例症状持续2~6天。若不及时救治,可能导致全身衰竭,血压下降,神志迟钝或烦躁不安等表现,严重点可能会致死。

  专家提醒,本人或家族中有蚕豆病史者,应禁食蚕豆,并避免接触蚕豆花粉。凡患过本病或家族成员患过本病者,无论是成人,还是小孩,均应禁止食生、熟蚕豆;哺乳期的妇女,不管是否发生过该病,在哺乳期间最好不要食生、熟蚕豆,以免乳儿通过吮吸母乳患病。

  此外,蚕豆病患儿除终身禁食蚕豆外,在每年3~5月蚕豆成熟季节,最好远离蚕豆花粉,以免诱发该病,尽量不穿用樟脑丸储存的衣物,绝对避免使用磺胺及解热镇痛药物。

  (记者 叶海英 通讯员 张基隆 邵华丽)

  编后

  阿拉宁波人对豆类的称呼很奇妙,书上叫豌豆的阿拉叫蚕豆,书上叫大豆的阿拉叫黄豆,书上称蚕豆的阿拉则叫倭豆。经编者求证,本文所指的蚕豆其实就是阿拉宁波人所说的倭豆。

  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到了

  卫生部门提醒注意预防

  本报讯 天气渐热,宁波的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到了。昨日,市卫生监督部门发出通知,提醒广大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游客餐饮定点接待单位及旅游景点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学校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得外购冷荤凉菜等直接入口食品,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餐饮单位重点防止冷荤凉菜食品的交叉污染,落实冷菜间清洗消毒制度。食品加工储存环节应加强监管。要注意易引发中毒的食物如四季豆等的加工制作,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尽量当餐制作,对隔餐、隔夜的饭菜需快速冷却(2小时内)后冷藏保存,食用前要彻底加热。

  同时,要加强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性有毒物污染。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要建立、完善并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保管、使用卫生制度。食品储存及加工场所禁止使用、存放鼠药、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使用过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用具。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记者 叶海英)

【编辑: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