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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多名证人锁定案情 假发票案的背后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6-10 14:09:21

  中国宁波网讯 据海曙区检察院昨天披露,一伙不法分子在两年多时间里,向我市27家单位和个人兜售假发票400多份,涉案金额高达4500多万元。去年8月案发后,警方调查160多名证人后,案情才基本明朗。

  此案目前查实的不法分子共有6人,均来自我省台州,为首的梁某今年42岁。而徐某和张某过去都干过卖假发票的勾当,但用他们的话来说,是零打碎敲,做得不成功。但自从他们结识梁某后,“生意”很快就做大了。

  梁某的“诀窍”在于,设立或者收购空壳公司。尽管这些空壳公司没有办公场地,但公司确实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这样就提高了他们“做生意”的可信度和影响力。

  目前查明,在过去的三年间,这伙人收购或设立了宁波市镇海帮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奉化市高新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空壳公司,向我市27家单位和个人出售非法制造的浙江省宁波市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共423份、宁波增值税普通发票25份、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7份,金额累计4500多万元;并售出空白发票1219份,非法牟利共30多万元。

  这伙人是去年8月被抓获的,为什么案情直到现在才明朗呢?“侦查难度很大。”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因为前来购买假发票的人数众多,警方在侦查中要固定160多名证人的证言,而且这些人都是建筑工地的包工头,流动性很大,一个个把他们找到,很费周折。记者看到,正在审查的案卷多达18本,摞起来有半米高。

  那么为什么购买假发票的都是建筑单位呢?市国税稽查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真发票的税率比买假发票时付出的“开票费”要高得多,而一些包工头在采购建筑材料时,往往会通过不要发票来降低商品价格,事后再用假发票入账,从中赚取差价。

  购买假发票的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市国税稽查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查处中,将给予偷税额0.5倍至5倍的罚款,数额较大触犯刑法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梁某等6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编辑: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