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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以下小额疑难消费争议消保委将先行赔付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6-11 05:16:46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周雁)昨天,市消保委召集老三区与鄞州区10多家大型卖场和超市的负责人,针对“一赔十”进行座谈。根据当前消费过程中小额争议投诉所占比例较高的实际情况,市消保委决定,在全市推广百元以下小额疑难消费争议由消保委先行赔付的做法。

  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告诉记者,市消保委近年来处理的消费争议显示,追偿额度在100元以下的小额消费争议占整体投诉量的30%左右,其中一部分争议追偿数额虽小,但由于种种情况,处理起来非常困难。为此,市消保委决定从6月11日起在全市推广由消保委先行赔付的做法。

  何种情况可以纳入小额疑难消费争议先行赔付的范围?一是小额,消费者要求赔偿金额在100元以内;二是疑难,责任不明,鉴定困难,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未成,而且很难再通过调解解决;三是条件差,消费者年纪大、身体差、个性强,容易造成矛盾激化。

  具体操作上,消保委工作人员先要调查核实案情,再尽可能调解解决,实在调解不成,将通过相关程序把先行赔付的钱送到消费者手中。

【编辑: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