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诚担保经营人涉嫌非法吸储1.8亿被起诉》后续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上午,宁波金诚担保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亿元(本报6月4日曾作报道),在鄞州法院受审。
昨天上午9点15分,李某被法警带上法庭。他中等个头,身材较胖,戴了一副黑框眼镜,脸色看起来非常憔悴。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李某表示认罪。
起诉书指控,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案发前,李某以他个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单位名义,以支付1.5%~3%不等的月息,分别向105名个人及17家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亿余元,已支付利息2300余万元。这些钱,李某又以5%左右的月息放出去,一共向21名个人和27家单位出借2.5亿余元,获取利息6300余万元。
“主要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只考虑赚取利息差价。”当被问及非法吸储的原因时,李某说,当时他的金诚担保公司是宁波市最大的担保公司,在金融危机前,经营形势一直很好。通过报纸广告的形式,很多人知道了这个公司,一些手头有闲钱的人就将钱借给他“吃”利息,而且他开担保公司也需要资金。1.8亿的资金就是这么聚集起来的。
李某的资金问题出在,他放出去的钱有相当部分没有收回来。“为了要债,我什么办法都想过。有一次我甚至在一名债务人的办公室坐了3天3夜,官司也没少打,但钱始终没收回来。”李某说,他投案是希望依靠政府的力量,把钱追回来。
“我患糖尿病已经有16年了,现在24小时都要打胰岛素针……”说到这里他声音哽咽,剩下的话被堵在了喉咙里。
昨天,案子没有当庭判决。(通讯员 曾祥生 袁晴 章建军 东南商报记者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