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下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集我市各大超市、食品市场、食品配送中心就《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座谈,同时表示对裸露食品、存储困难食品,食品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作好储存、查验提醒。
由于食品销售过程中面临运输、存储等问题,消费者可能在将食品购买回家后才发现问题。而不少食品对储存、运输有较高要求,不排除消费者保管不当而导致变质。为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面包、海鲜、冷藏食品等特殊食品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认真查验外观和生产、保质期,确保表面没有质量问题时再购买。消保委同时表示,销售商可在此类食品柜台前制作提醒标识,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认真履行查验义务。
市消保委还解释了保健品是否属于《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的问题。市消保委专门查阅相关资料后认为:目前市场上的保健品大体可以分为四大类:即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因此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而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和保健用品则不属于《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
(记者张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