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仍按“职普不兼报”原则填报志愿,即普通中学、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四类学校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将围绕普通中专(含“3+2”五年制高职)和职业中专两大系列展开。
“3+2”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全大市统一招生,分提前批(主要是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3+2”五年制高职、三年制普通中专三个批次录取,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在每个录取批次中填报3个普通中专学校(详见《宁波市城区2009年高中段招生报考指南》中“宁波市2009年“3+2”五年制职业教育班与普通中专招生生源计划表”)。
“3+2”高职教育班由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与挂钩的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其他职业学校的省示范专业共同承办,前三年在挂钩的中职学校学习,三年后转入高职院校的比例,以每所招生的高职院校为单位,不超过原招生计划数的70%。经考核合格后转入高职学院的学生两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发给高职大专文凭。
“3+2”五年制高职教育班及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已列入当地的高中段招生计划,报考“3+2”高职及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在《宁波市2009年“3+2”高职与普通中专招生考生志愿卡》中直接填报,也可向当地教育局中招办或高招办咨询。省内其它市(地)的职业学校举办的“3+2”高职教育班在宁波也有少量的招生,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和人数可向当地教育局的招生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87183395、镇海86298095、北仑86781938、鄞州88121125、奉化88931589、余姚62719482、慈溪63919011、宁海65522566、象山65724717。
职业中专: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招生,今年城区职业中专招生不分批次,考生可填报职业中专的5个专业(详见《宁波市城区2009年高中段招生报考指南》中“宁波市城区2009年职业中学招生专业一览表”)。
双向选择:在招生的第二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持准考证和分数卡向尚有招生名额的职业中学报名,由考生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