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在招投标中遭受歧视
针对国家发改委提出的装备制造业在招标采购中存在的歧视问题,陆仁琪感同身受。
“这种歧视指的是一些装备制造业的用户在招标的标书中明确写上‘曾经有生产和使用业绩’,也就是要求国内企业不仅有制造能力,而且还有制造的经验和用户的使用经历,这就在客观上给国内装备制造企业设立了一个门槛,把这些国内企业挡在了门外。因为我国的装备制造业领域原来是空白的,并没有这方面的业绩,这样就限制住了国内的自主品牌的使用。” 陆仁琪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这些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规,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金融危机以来,机械工业产销情况和发展态势并不乐观。目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管理的汽车、建工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环保机械等13个大行业中,除了个别行业有增长外,总的增速呈下滑趋势,今年1至4月下滑了21%。
“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出口减少,外需不够。这就需要用扩大国内需求来转移原来国际上的产能。”陆仁琪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他们寄希望拉动内需的4万亿投入以后,可以让装备制造业在国内进行采购,以改变该行业业绩下滑的趋势。
但是目前4万亿采购大单中,用户歧视国内装备制造企业的现象,却很让她忧虑。
“目前装备制造业的用户在国内的一些重大装备跟国外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还是愿意使用国外的产品。这是一个普遍性的现象,包括我们内部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企业内部生产的机床,要是给内部的汽车厂用,汽车厂也是有点疑惑,他们也是希望用进口的国外的成套生产线,甚至汽车上面的磨具,他们也都希望是进口磨具。”陆仁琪说。
“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政策。” 陆仁琪一针见血地指出,首先,由于人民币升值,从价格上买外货也不见得比国货贵多少,在价格上国内产品并没占多少优势;其次,对于进口的一些设备,有的是符合我国给予鼓励进口目录的,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税。对用户来说,既能享受免税,又能享受政府的进口补贴,当然就选择用国外产品了。这也从客观上造成了歧视国内装备制造业产品的现状。” 陆仁琪副会长告诉记者,要改变这种现状,国家要从政策上进行调整,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要进行监督。
6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9个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
通知还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除需要采购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法定情形外,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展前,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发改委发文强调优先购买国货,是非常合适宜的,尤其对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有利。”陆仁琪说。
但是,官方文件强调优先购买国货,会不会导致国际上所谓的“贸易保护”嫌疑?
专家建议:“政府首购国货”
“对优先采购本国产品要有硬性规定。这是国际惯例。不能简单地认为是贸易保护。” 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社长王晓光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王晓光向记者分析,各国的《政府采购法》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向着本国的产品,如《美国购买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至少购买50%国内原材料和产品。澳大利亚对环境产品采购更严格,以国家安全、保护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外国供应商进入本国政府采购市场。
“我国政府采购对洋货的必要设限是应该的,而且也是跟《政府采购法》相吻合的。”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马海涛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我国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相关配套政策也提出,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
然而遗憾的是,从采购活动的现实来看,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
“目前看外货在中国还是比较受欢迎的,国内的汽车自主品牌入围政府采购的‘绿色清单’都很难。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专拣洋货买,拣贵的买,甚至公开拒绝国货。”王晓光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是:当一种高新技术产品初次投放市场时,用户为了保险起见,一般是不会主动购买的。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歧视国货的现象,陆仁琪提出了“政府首购国货”的观点。
“针对国内的首台首创产品,国家应该建立信用保险的机制,应该通过招投标给予一些勉励机制,比如给予使用首台首创产品的用户以适当补贴,使得用户能够大胆地使用国产的自主品牌装备。”陆仁琪认为,国内首台首创产品,更需要政府采购予以扶持,政府通过优先购进、优先使用的示范效应,可以促进社会消费,否则即便国货再好,也难有市场竞争力。
《中国经济周刊》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门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坚决制止限制国产设备使用做法,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