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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全市范围公积金贷款购房“通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6-15 08:18:07

  中国宁波网讯 长期以来,在老三区缴纳公积金的市民想到宁海、慈溪等地买房,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选择利率更高的商业贷款。同样,如果是慈溪、余姚的市民在宁波老三区买房,也只能选择商业贷款。然而,这一情况从下月起可以改变了,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份开始,我市将实行大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新政。也就是说,只要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地方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在大市范围内的任何其他一个地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该如何办理手续?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志明介绍,以老三区市民到象山买房为例,如果该市民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证明,证明其在老三区内缴纳公积金,以及缴纳的额度和期限。拿着这张证明以及其他材料,该市民就可以到象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需要指出的是,届时买房人享受的将是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政策,即贷款所在地象山的公积金管理政策。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推出便民措施:免费向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终身免年费的龙卡。该龙卡不但具有一般储蓄卡的功能,还能在ATM机上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息。(记者王 岚 通讯员王人扬)

【编辑:俞越】